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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中心根据《关于成立深圳市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罗编【2008】14号文)于2008年2月31日成立,隶属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中心主要承担开展排水达标小区的创建,小区排水管网和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等重要的民生工程,推进辖正本清源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整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建节水型小区,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及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隶属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属单位,单位事业编制3人,在编3人;雇员编2人,在编2人。
二、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节排水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 210.86 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 42.90万元),支出总计 210.86 万元 (含年末结转结余 42.90万元),与 2015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15.48万元,增幅10.16%,支出增加14.68万元,增幅9.60%,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 167.96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 167.67万元,占比99.83%;其他收入0.30万元, 占比 0.1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16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4万元, 占比55.01%; 项目支出75.43万元,占比44.99%。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0.56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42.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0.5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2.9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略有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业务量略增。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2.14万元,支出决算2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为在职人员经费)87.5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5万元, 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上年对比减少7.83万元,同比减幅62.24%,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支出预算 0.07万元减少了0.07万元,与 2015 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控 “三公”经费开支。
1、2016 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与 2015 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中心 近两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2、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原因是我中心自成立以来未有在编公务用车且2016年未发生租车业务。
3、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不存在该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属事业单位,未有该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无列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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