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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落实督查整改意见与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攻坚战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30日以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工作方案的制定对我区督查整改意见落实及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攻坚战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和《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要求,落实《深圳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攻坚实施方案(2018-2019年)》。因此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更好地凝聚全区力量,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反馈意见整改,打好黑臭水体整治这一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标志性战役的要求,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二、工作目标
2018 年底前,巩固提升 2 条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的深圳河(罗湖段),确保排放口晴天无污水排出;已基本消除黑臭的布吉河(罗湖段),初步补齐河口污水处理缺口;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2018 年底前,攻坚治理 3 条正在整治中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大坑水库排洪河、清水河、笔架山河 3 条新增黑臭水体。
2019 年底前,全面消除辖区内所有黑臭水体,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完成暗涵暗渠、边沟边渠和湖塘等小微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长制久清”。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解读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路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任务从黑臭水体全消除、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提标拓能全覆盖、面源污染防治全覆盖等六个方面,细化成23项工作任务。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时间,并强化干部考核及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工作任务均明确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单位要主动统筹协调协办单位,对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协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大局意识,积极紧密配合责任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照任务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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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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