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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2014年度罗湖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情况总结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5-06-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关于开展201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的紧急通知》(深人环监[2014]96号)的要求,对我区2013年危险废物年产1吨以上的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上级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的督查考核的准备工作,对位于罗湖辖区危险废物年产1吨以上的12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其中2家市属监管企业(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由市支队负责;10家企业属我区监管企业。经核查,其中3家已搬迁;1家办公场所,现场无产生、收集、储存危险废物;6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并按规定收集、储存、转移。

  我局主要对辖区斯比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配厂、海德堡印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德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宇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配厂、深圳市英雅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年产量1吨以上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初步考核检查。

  二、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这次检查主要按照《深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检查表》的十二大项30小项的要求,听取了危险废物产生业的工作汇报,查阅企业的相关档案材料,并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为主要形式进行检查。经初步考核验收,6家企业综合评估结果均达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企业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生产工艺、处置、利用、贮存和转移情况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电子档案、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从而细致地掌握了企业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情况。

  二是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建立了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企业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将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架构图、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图等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及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有按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并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对相关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计划和记录。

  四是加强标识管理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根据相关标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的设施、场所均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所有的危险废物均按照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并按规定的期限贮存。

  五是设施管理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工作,并定期对贮存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六是档案管理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危险废物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将各类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建立档案库,使危险废物档案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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