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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5年环境监察执法暨环境执法年工作总结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5-12-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2015年我局坚持以建设美丽罗湖为目标,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强化监察执法力量,维护辖区环境安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特色鲜明、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环保守法意识。一是组织并参与了“建设法治罗湖,人人在行动”、“深港水缸齐清理,鹏城众心护水源”、“加强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3.22世界水日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六·五世界环境日-践行绿色生活”、“环境执法年”、“推广环保责任保险保一方绿水蓝天”为等十多项环保宣传活动,派发环保低碳手册5000余份,环保袋1000个。二是承办2015年市青少年环保节,联合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市少年宫开展以“绿色生活,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活动。同时,举办《2015年罗湖区青少年环保节》,引导青少年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三是开展环保岗位实践活动,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参观仙湖“自然学校”、洪湖空气自动监测站、东深原水硝化站、东湖自来水厂和罗芳污水处理厂,让参与活动者体会到水源保护需要共同参与,真正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四是积极推动绿色家园创建活动,我区鹤围学校获得2015年深圳市绿色单位称号。五是为了消除公众对施工工程负面影响的担忧,深化公众对改造项目的理解,在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及优质水入户改造工程中,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号、成立“民意代表团”,开展水体知识巡展等创新宣传方式,与居民良性互动,组织开展了“罗湖区水质提升全民参与行动”。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突出环保问题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环境执法年”,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局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按照环保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足辖区实际,聚焦民生热点难点,以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1.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及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问题。

  一是结合东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资源优势,探索通过服务外包的监管模式共同加强东门步行街高音喇叭噪声监管。建立了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巡查和针对被投诉商铺重点执法的监管模式,东门商圈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取得良好效果,因此还获得东门街道办事处发来《感谢信》一封。二是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开展“绿色护航”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大队向辖区内54家建筑工地和考场周边小区物业管理处发放了《高考和中考期间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环境的噪声影响。考试期间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车辆132车次,采取分组定员、划分区域、落实责任的方式,对辖区所有考场及考场周边进行巡查,制止轻微环境噪声违规行为50宗,对2家违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和立案处罚,及时消除噪声影响。三是开展建筑工地超时施工专项整治。定期梳理施工工地信访投诉案件,对群众反映较为激烈的工地进行约谈29家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涉嫌超时施工行为34宗。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娱乐行业噪声监管。通过建立文化执法、派出所等联合执法模式,加强了辖区娱乐行业监管。对2家噪声超标的酒吧进行立案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进行隔音降噪整治,有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2.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整治。

  (1)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整治。一是对辖区内6个炉头以上的餐饮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共有32家餐饮企业纳入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油烟排放标准新要求,对监测结果高于1.0毫克/立方米的餐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结合人大代表、市民群众等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以嘉北、嘉南社区等餐饮油烟为防控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餐厅单位提出整治要求,对10家单位提请采样监测,对4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三是加强PM2.5的实时监控,在南湖空气监测子站为中心,对其周边主要餐厅的排烟管道共安装了16台油烟PM2.5在线监控系统终端,全面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整治。一是对辖区内的珠宝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检查珠宝企业30余家,对设施维护不规范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对2家珠宝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二是加强锅炉废气治理工作。通过加大整治力度,目前辖区内已无使用高污染燃料和柴油的锅炉。前期对市民不断反映莲塘星皇洗衣厂锅炉废气污染问题,我局对其使用废旧木材的违法行为开出全市首个环保违法“按日处罚单”,按日计罚金额达42万元,该厂难以承受巨额罚款,现已搬迁,废气扰民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三是对石化工业区等重点监管区域及监管企业申请新装4个视频监控点,实现24小时不间断及全方位监控,及时掌握监控区内废气排放情况。

  (3)积极推进汽修、印刷企业VOC整治工作。根据大气环境提升工作计划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有机废气排放污染治理的通知》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对52家汽修单位的执法检查及17家VOCs普查名录内印刷等行业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52家汽修单位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23家汽修企业及3家印刷单位已分别按要求完成了水性漆和环保油墨整改工作。目前正按计划推进汽车维修行业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4)加强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对洪湖公园周边主要在建工地安装4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终端,并对辖区内14个在建工地安装降尘监测点。对辖区内的67家(目前正在收费的工地有48家,即已办理施工许可)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定了10家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在建工地,并在召集施工单位进行专题会议的基础上,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住建部门对其开展了扬尘污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1)全面加强废水排放企业监察力度。定期对废水排放企业进行采样监测,对医院、食品加工等监测超标单位共立案处罚17宗。召集辖区内20余家医疗单位进行了约谈,就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及医疗机构环境应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结合“雨季行动”开展水资源执法检查。一是制定《2015年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内容与分工,减少饮用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二是联合罗湖区东湖街道、罗湖工商执法人员对水源保护区内地下加工厂、废品收购站、化学品或危险品仓库等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做好违法土地开发和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倾倒余泥渣土、种养和乱搭窝棚的行为查处及清理等工作。四是继续落实河流监管联动机制,联合水务集团和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河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河流动态,制止偷排漏排现象,成功解决了沙湾河污水漏排等突发河流污染问题。五是建立巡查报告制度,成立环保、土地监察、东湖街道办、市监等多部门联合巡查小组,定期对大望文化高地、横沥口水库周边的非法搭建、非法养殖点进行巡查,掌握水源保护区内最新动态报送市区有关部门,同时定期开展清理水源保护区非法搭建及非法养殖专项行动。分别于8月6日,8月20日,10月19日进行了辖区多部门大型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临时搭建及非法养殖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水源保护区内跟踪监督和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全面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我局深刻吸取“8.12”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联合区安监局加强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单位30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5.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加强信访案件处理。

  截至11月底,我局共受理信访案件4147宗,均做到及时回复,妥善解决信访纠纷问题。一是规范了重要信访件回复要求,不断提高信访书面回复质量;二是对重复投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工作例会,交流研讨,制定调处方案,专人跟进,积极调处,针对案件特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联系投诉者,积极引导投诉者对立情绪;三是根源治理,根据投诉者需求,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工作,搭建多方沟通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批,截至11月底我局已对129宗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负面清单”要求的小餐饮、小汽修等项目实行了备案管理,大大方便的企业办事,受到了一致好评。同时我局在落实抽查复核33宗期间,充分发挥“负面清单”的黑名单约束作用,共否决备案6宗。二是以重点工业区为点、街道片区为面、重点流域为线,点、线、面相结合对辖区内各行业单位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铁腕严打各类未违法建设项目,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三)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发展变化需求,及时转变监察执法工作方式,结合监察大队人事调整及工作实际,对工作任务及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以辖区十个街道为片区划分监管网格,重新调整了监管责任人,加强了环境监察职责和力量,同时我局根据已掌握情况,对《罗湖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了梳理调整,同时逐家落实了监管责任人、监管重点及监管频次;二是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依法查处,不断探索推行执法标准化建设,形成了《环境监察标准化执法工作手册》。通过细分职能和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与廉政风险点,科学分工,实现监察执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提高监察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环境监察的质量和效能。

  (四)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罗湖为老城区,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产业升级改造,如电镀、印染等高污染行业已关停或搬迁,目前新环保法配套的查封、扣押等办法主要针对污染严重的排污者,为积极应对新旧法规的过渡期产生的问题,把环保的“钢牙利齿”用起,用好,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我局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同时,开展了新《环保法》执法讲座等各项业务培训;今年3月份,我局邀请人居环境委法规处许化同志到我区专门开展了一期新《环保法》培训,向区15个政府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共300余干部讲授新修订《环保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体系”,为我区的新《环保法》执法工作打开了良好局面;区政府法制办也为我局在新《环保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悉心的指导;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作为我局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法制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责任制中,每季度亲自督办。

  截止到10月30日,我局共依法对30宗环境违法单位(个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79万元。期间不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查处力度,在市监察支队的指导下,针对深圳市星皇洗衣厂,擅自超出批文规定,使用木柴为燃料,产生的废气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引起周边居民强烈反映。我局在多次约谈该厂负责人整改无果的前提下,依法对该厂负责人作出2万元罚款处罚,并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单位拒不执行罚款处罚,也不停止违法行为,我局经复查,依法对其作出21天共计42万元的按日计罚处罚,目前该厂已停业搬迁,影响已消除。

  (五)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

  1.城市更新及地铁施工引起的扰民问题较为突出。罗湖目前正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施工工地大多与周边住宅区临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大。我局一是严格审批,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污染。二是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超时施工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三是积极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施工现场及作业内容监管。

  2.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一是目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等,大批企业涌现,未批先建的情况增多导致环境污染及扰民的风险凸显,加上辖区内包括市级医院、重点排污企业等绝大部分排污单位的环保监管、建筑施工噪声的审批监管权均已下放,执法工作任务量大大增加。二是目前新形势,对环境监察提出了全覆盖的监察要求,利用现有人手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一个艰巨的挑战。因此一方面我们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自治,另一方面我们在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执法宣传,加大执法震慑力的同时,拟借助基层街道执法优势,延伸环境监管触角,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基层环保组织建设工作。

  三、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境监察地位的提升,新环境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一些创新的做法,总结了一些较好的经验。

  (一)为解决东门步行街区商户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噪声污染问题,结合东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的资源优势,探索通过服务外包的监管模式共同加强东门商圈高音喇叭噪声监管。与劳务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并组织了东管办、服务外包公司等噪声辅助监管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已建立了专人负责,通过定时定点巡查和针对投诉单位重点监管的模式,加强了东门重点商圈噪声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转变执法手段。转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与城管、安监、市监、媒体等多部门建立了友好协作机制,期间在查处大望水源高地“农家乐”排污问题上,与东湖工商所形成了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确保该处水质安全。

  (三)执法信息公开。完善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定期公开对重点企业的监察执法信息;二是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企业查处信息,力争通过此举形成社会监督,企业自治的良好氛围。

  四、明年工作计划

  (一)关注民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强化信访案件分析和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监察执法事务;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信访难点、重点问题。

  (二)强化噪声污染监管,营造宜居环境。积极应对罗湖城市更新建筑施工引起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继续加大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等污染防控工作,加强与交委、市监部门的联动,推广汽修行业水性漆、印刷环保油墨等使用,同时加强企业VOCs、油烟整治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与法制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标准执法,协助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用科技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在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强河流及水库执法检查。继续发挥河流监管联动执法机制,不断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改善水环境质量。

  (六)探索服务外包模式,对重点区域排水问题开展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违法排水查处力度。结合普法宣传,提升人们排水的意识,正确引导建设单位和排水户合法、合规排水,全力推进“正本清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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