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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居委和区安委会的工作指导下,我局的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抓好全区环境和水务安全宣传、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强化了辖区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监管力度,提高了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了环境和水务安全应急抢险能力,真正使全区环境和水务安全保障工作落到了实处,实现了辖区环境和水务安全事故零容忍度和零发生量的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明确环境应急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
为加强对环境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海滨同志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二)强化认识
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抓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制度,要求分管领导不仅是所分管业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也是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结合市人居委和区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环境安全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环境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将安全工作贯彻全局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做到部署工作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有工作内容、总结工作有经验和教训,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环境安全的责任心和紧迫性。
(三)制定方案
为确保各业务部门切实将环境应急工作职责要求落到实处,我局年初制订了专门的环境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度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提出明确的要求。结合市、区两级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活动,我局还专题制定了相应方案,明确了局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全程跟踪检查,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
我局印发了《罗湖区环保水务局关于切实认真组织开展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切实做好粉尘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制药行业、汽修烤漆行业、贵金属抛光企业涉及粉尘作业场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分组分批全面展开执法检查行动,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排查企业32家次,未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企业粉尘作业场所环保工作,确保企业环境安全。
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笔录,填写了《罗湖区环保水务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根据所检查企业信息填写了《粉尘企业信息统计表》,收集了企业名称、地址、粉尘场所从业人员数量、主要粉尘作业工作、联系人和电话,切实把握粉尘作业企业状态,做到执法检查留有痕迹,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形成执法检查台帐。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专项检查
我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根据工作方案对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区分轻重缓急,联合区安监局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行动共计检查30余家,其中联合区安监局一起检查的有8家。检查过程中,收到群众、媒体反映,黄贝岭罗芳村内存在危险废物回收点,我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联同市环境监察支队、罗湖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在媒体记者跟踪随访下,于2015年8月24日晚对该片区进行了突击排查。经查,发现该处有一家隐藏在民居边的无证废品回收点,其回收点内藏有大量废旧回收蓄电池,现场我局执法员对泄露的电池溶液进行了PH值测试,显示为强酸,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现场立即联系了深圳市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将废旧电池扣押,并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对现场进行了查封。除此之外,检查发现个别珠宝单位废气处理水池PH值偏酸,废气治理中和剂添加不够规范,执法队员对责任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其余检查的企业未发现异常情况,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对企业逐家建档,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笔录,填写执法监察表格,对检查过的企业形成执法检查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噪音污染检查
1、我局环境(水政)监察大队结合东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资源优势,探索通过服务外包的监管模式共同加强东门步行街高音喇叭噪声监管。建立了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巡查和针对被投诉商铺重点执法的监管模式,东门商圈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取得良好效果,因此还获得东门街道办事处发来《感谢信》一封。
2、为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开展“绿色护航”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大队向辖区内54家建筑工地和考场周边小区物业管理处发放了《高考和中考期间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环境的噪声影响。考试期间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车辆132车次,采取分组定员、划分区域、落实责任的方式,对辖区所有考场及考场周边进行巡查,制止轻微环境噪声违规行为50宗,对2家违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和立案处罚,及时消除噪声影响。
3、开展建筑工地超时施工专项整治。定期梳理施工工地信访投诉案件,对群众反映较为激烈的工地进行约谈29家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涉嫌超时施工行为34宗。
4、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娱乐行业噪声监管。通过建立文化执法、派出所等联合执法模式,加强了辖区娱乐行业监管。对2家噪声超标的酒吧进行立案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进行隔音降噪整治,有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四)大气污染检查
1、对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进行检查。一是对辖区内6个炉头以上的餐饮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共有32家餐饮企业纳入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油烟排放标准新要求,对监测结果高于1.0毫克/立方米的餐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结合人大代表、市民群众等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以嘉北、嘉南社区等餐饮油烟为防控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餐厅单位提出整治要求,对10家单位提请采样监测,对4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三是加强PM2.5的实时监控,在南湖空气监测子站为中心,对其周边主要餐厅的排烟管道共安装了16台油烟PM2.5在线监控系统终端,全面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对工业废气污染进行检查。一是对辖区内的珠宝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检查珠宝企业30余家,对设施维护不规范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对2家珠宝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二是加强锅炉废气治理工作。通过加大整治力度,目前辖区内已无使用高污染燃料和柴油的锅炉。前期对市民不断反映莲塘星皇洗衣厂锅炉废气污染问题,我局对其使用废旧木材的违法行为开出全市首个环保违法“按日处罚单”,按日计罚金额达42万元,该厂难以承受巨额罚款,现已搬迁,废气扰民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三是对石化工业区等重点监管区域及监管企业申请新装4个视频监控点,实现24小时不间断及全方位监控,及时掌握监控区内废气排放情况。
3、积极推进汽修、印刷企业VOC整治工作。根据大气环境提升工作计划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有机废气排放污染治理的通知》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对52家汽修单位的执法检查及17家VOCs普查名录内印刷等行业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52家汽修单位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23家汽修企业及3家印刷单位已分别按要求完成了水性漆和环保油墨整改工作。目前正按计划推进汽车维修行业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4、对扬尘污染进行检查。对洪湖公园周边主要在建工地安装4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终端,并对辖区内14个在建工地安装降尘监测点。对辖区内的67家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定了10家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在建工地,在召集施工单位进行专题会议的基础上,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住建部门对其开展了扬尘污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水环境污染检查
1、对废水排放进行检查。定期对废水排放企业进行采样监测,对医院、食品加工等监测超标单位共立案处罚17宗。召集辖区内20余家医疗单位进行了约谈,就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及医疗机构环境应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开展水源保护行动。一是制定《2015年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内容与分工,减少饮用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二是联合罗湖区东湖街道、罗湖工商执法人员对水源保护区内地下加工厂、废品收购站、化学品或危险品仓库等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做好违法土地开发和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倾倒余泥渣土、种养和乱搭窝棚的行为查处及清理等工作。1-6月份,共出动110人,检查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8家/次、梧桐山等河道排查15次。责令违法倾倒、排放泥浆与渣土污染水体物质、违法饲养家禽限期整改2宗,移送违法采伐林木损坏植被案1宗。四是继续落实河流监管联动机制,联合水务集团和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河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河流动态,制止偷排漏排现象,成功解决了沙湾河污水漏排等突发河流污染问题。五是建立巡查报告制度,成立环保、土地监察、东湖街道办、市监等多部门联合巡查小组,定期对大望文化高地、横沥口水库周边的非法搭建、非法养殖点进行巡查,掌握水源保护区内最新动态报送市区有关部门,同时定期开展清理水源保护区非法搭建及非法养殖专项行动。分别于8月6日,8月20日,10月19日进行了辖区多部门大型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临时搭建及非法养殖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水源保护区内跟踪监督和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加强信访案件处理
截至11月底,我局共受理信访案件4147宗,均做到及时回复,妥善解决信访纠纷问题。一是规范了重要信访件回复要求,不断提高信访书面回复质量;二是对重复投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工作例会,交流研讨,制定调处方案,专人跟进,积极调处,针对案件特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联系投诉者,积极引导投诉者对立情绪;三是根源治理,根据投诉者需求,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工作,搭建多方沟通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增强意识,积极推进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我局完成了区、局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估工作。《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市人居委备案,《深圳市罗湖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3年8月14通过罗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13日由区政府正式印发相关单位。截至目前,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备案数总计66家,今年新增完成备案1家。今年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的为2家。各企业负责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有效提升了企业编制《预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局重点监管的加油站、医院和黄金珠宝行业大部分已经落实了《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今年度突发环境事件为0宗,实现了辖区环境和水务安全事故零容忍度和零发生量的目标。我局开展了各项环境安全培训、演练,增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抢险能力。
(一)我局积极开展新《环保法》执法讲座等各项业务培训。今年3月份,我局邀请市人居环境委法规处许化同志到我区专门开展了一期新《环保法》培训,向区15个政府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共300余干部讲授新修订《环保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体系”,为我区的新《环保法》执法工作打开了良好局面。
(二)2015年6月5日,由我局主办,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承办的2015年“6·5世界环境日”罗湖区交流大讲堂在罗湖党校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以“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邀请了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首任能源局局长徐锭明,中国能源法学会副会长吴钟瑚,新疆节能减排科学研究会执行理事长兼秘书长周彬和市委党校教授申勇,分别以《践行绿色生活》、《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规划规制能源低碳绿色发展》、《新疆将成为深圳综合创新实验区成果外溢及技术战略转化基地》和《消灭雾霾从我做起》作主题报告。在座培训人员在专家讲课中学习到了环境发展知识,提高了环境安全意识。最后各优秀绿色环保单位进行了互动交流。
(三)布吉供水二水厂氯气泄漏应急演练。为锻炼各级单位应急人员的应急水平,磨练各级应急响应人员实战技能,提升应急人员的综合救援能力,在2015年6月24日下午,我局与市监罗湖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卫人局、街道办事处连同布吉水厂和深圳市佰锐安全设备公司联动举行布吉供水二水厂氯气泄漏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程序由车间级响应、公司级响应和社会力量联动响应三级构成,在不同等级响应程序中,各单位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迅速组织救援队与相关工程人员赶往现场,投入抢救,在各单位的相互配合下,在各单位的齐心协力中,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此次“氯气泄漏应急演练”磨合了社会各单位的联动响应机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接警后能快速地做出反应,投入抢险救援力量,将生产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防灾减灾知识培训。2015年11月17日上午,在翠山路国防大厦12楼会议室举行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我局三防、地面坍塌防治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市地防办、市气象减灾学会两位专家的讲课,培训人员学习到了各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地面坍塌事故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业务水平。
五、查找问题,力求将问题彻底根除
(一)城市更新及地铁施工引起的扰民问题较为突出。罗湖目前正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施工工地大多与周边住宅区临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大。我局将严格审批,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污染。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超时施工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同时积极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施工现场及作业内容监管。
(二)各单位联合应急配合实战演练较少,配合还有待加强。我局已经参与过的培训演练大多限于环保系统内部,而各单位之间配合演练较少,因而各单位应急处置配合可能存在一定问题,有待磨合。我局将加强与上级应急组织的联系,加大与各环境应急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
六、总结经验,持续跟进各项环境应急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辖区环境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将持续强化噪声污染监管,继续加大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河流及水库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与法制建设,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加强培训和技术学习,建立更专业的应急队伍,逐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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