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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罗湖区委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现将第27项“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第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制度规范。制订了《2016年罗湖区环保水务局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罗湖区环保水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每月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给区安委办。
(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1.危险建筑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联同区住建、建筑工务、教育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全力开展危险建筑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力量,结合市国土部门再排查筛选结果,对位于学校、医院、居民区、工业区等人口密集区的隐患点重点排查,做到底数更加清楚。建筑边坡相关资料已移交给区住房建设局,请其按职责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迅速开展辖区相关检测评估工作,继续推动环保水务业务相关预选供应商的建立健全工作。
2.地下管线普查和地面坍塌防治。全力组织做好地下管线检查和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抢险、整治和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协调处理了各类地面坍塌隐患或险情,及时完成了修复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共享视频监控资源,辖区视频监控点服务于日常监管工作,使监管工作更有效。全力推进地下管线(排水管渠)普查和安全隐患检测评估项目,梳理城区“毛细血管”。
3.易涝点安全检查。深入现场,详细调查、剖析原因,“一点一策”,逐个问题协调解决;公布了辖区16个易涝风险点防汛责任人名单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罗湖区道路积水联合处置队;进一步健全了道路积水巡查、警示、积水抽排、环卫保障、受困人员车辆救助工作机制;联合市水务集团现场做好了56组涉水线、22处区域的“积水深度标尺”、“积水区域警示牌”及道路标识牌的安装工作,加强提示、警示;将驻区武警、消防等单位一并纳入易涝点应急抢险工作联防联动人员中,开展了冲锋舟应急救援防洪联合演练、轻舟分队集训等活动,制订了《深圳市罗湖区军警民联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和布防图表,完善了就近布防点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地铁施工工地区域的防洪排涝监管工作,召集各施工点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防洪排涝工作交流会,查摆问题、督促落实,对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持续跟进,与市水务集团紧密配合,杜绝管理真空,消除隐患。经检查,桂园红桂一街地下排水管道老化、标准低,低洼处易积水,管网管养单位(市水务集团)已现场调查并确定了整治方案,前期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开展管道改造现场施工,解决积水问题。
4.水库、泵站和河道安全检查。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后,我区小型水库存在的硬件薄弱部位及安全隐患得到了消除,经对横沥口、银湖、仙湖、大坑及小坑等五个小型水库进行检查,各水库除大坑水库空库运行外,其他水库均处于较低水位运行,各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底涵等主要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存在安全隐患。对洪湖、桂园、清秀、沙湾等四个泵站逐一进行了检查,包括泵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排洪渠是否通畅、泵坑底有无淤泥、人员值班到岗情况等。经检查,四个泵站设备运转良好,无安全隐患,近期组织对四个泵站进行了泵坑清淤和设备检修,确保状况良好,迎接汛期到来。
完善了《梧桐山河管理制度》、《梧桐山河运维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做好了附属设施维护和维修,更换破损井盖3个,做好了沿岸警示牌和垃圾桶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加装更新警示牌30余个,安装多功能宣传栏2个,沿岸增设垃圾桶20余个。对河道破损挡墙进行了修复;对河道支流排洪渠淤积杂物进行了及时清理。检查中发现梧桐山河左侧左侧里程2+700处步道局部路面出现沉降,转角处局部石栏杆底砖已经脱空,局部石栏杆已松动,河道管理单位(区防洪设施管理所)立即请专业单位对该区域进行应急调查,在影响区域拉起警戒线,加强巡查,做好隔离,制定了整治方案,近期组织开展施工整治,消除隐患。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梧桐山河达到汛期行洪及防洪设施正常运行的要求。
5.水务工程安全检查。组织实施的水务工程项目有6个,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加强对工地的管理。2015年已完成了草埔西铁路下人行通道处排洪渠改造工程、罗湖区易涝小区内部排水管网整治工程、罗湖区市政路段排水管网畅通工程、罗湖区梧桐山河水毁修复工程等四个防洪排涝项目的竣工验收。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和罗湖区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目前正在实施,均进展顺利,工地管理有序,各类手续完善,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经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好,现场基坑及管沟周围的围挡严实,材料堆放整齐并挂上了标示牌,未发现其它存在安全隐患。将继续要求监理单位加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环境安全检查。对珠宝行业、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加大了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了执法检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责令整改。对辖区除市级环保部门监管以外的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环节进行安全监管,摸清家底,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了常态管理机制。
专此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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