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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罗湖区清理整改违法侵占河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06-1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改违法侵占河道专项行动的通知》(深水监察〔2017〕6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局对区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违法侵占区管河道台账,制定了区管河道清理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为切实保障辖区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罗湖辖区河道中除市管河道外,多为流域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的小河流(此类河流尚未划定明确管理范围线)等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开展河道清障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阻碍行洪的各类违法行为,清理影响行洪的障碍物,特别是位于河床内的各类障碍物,全面恢复河道流态,维护河道管理秩序,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障河道行洪顺畅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法为:结合深圳水库水源地拆违行动,密切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位于水源保护范围内影响行洪的“农家乐”及搭建的违法建筑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拆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实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设置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进行严厉查处;加强所管河道的巡查和检查,组织开展河道垃圾的清理,做到“一日一清”,组织清除河道影响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搭建的棚舍、树木、弃土弃渣等行洪障碍。经统计,通过多方努力,在实施河道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局本次行动累计清理河道影响范围内违规搭建板房、“农家乐”棚舍等违建680余平方米,违法种植2500余平方米。今后,为巩固整治成效,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直管河道日常管养,对于在河道影响范围内发现新增违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清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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