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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责任单位通力合作,攻坚克难,从组织、投入、措施、进度上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1年,我区认真落实治理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监督管理减排等污染减排工作,关停企业3家,削减化学需氧量1.5吨,削减氨氮0.0182吨;淘汰、改造高污染锅炉15家,顺利完成市下达污染减排任务。
二、组织落实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区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认真分析了辖区污染减排的任务及形势。2011年罗湖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大落后产能、污染型行业、企业的淘汰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相关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责任制,监察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主管副区长多次在协调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项目。
(二)认真计划,及时督办。
2011年1月,我区根据《深圳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减排工作方案》、《深圳市“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十一五”污染减排考核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控制及减排规划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了《罗湖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2011年9月,我区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深人环[2011]292号)要求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罗府办[2011]35号),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任务,并多次进行检查督办,确保各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计划认真、督办及时、方案具体、落实有效,我区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按市政府的部署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各项任务。
三、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共六项任务)
(一)治理工程减排。
——抓好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减排项目满足污染减排核查核算的要求,保证污染减排工程的减排效果。根据全市部署,我区积极配合市水务局、水务集团做好相关工作,推动罗芳、滨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滨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已建成通水。罗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基本完工,待自动化系统安装完毕后即可通水。
(二)结构调整减排。
——关停及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合计达到3家,削减化学需氧量达到1.2吨,削减氨氮达0.015吨。我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深圳市东元印刷有限公司、愉天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罗湖区信洲修理厂等三家企业已整体关停,削减化学需氧量1.5吨,削减氨氮0.0182吨。
——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优先发展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区环保水务部门严格遵守环保审批程序,对国家明令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以更好地保护资源和环境,保证我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011年区环保水务局共受理环境项目影响审批1469个,对175个项目提出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17个项目予以否定。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及时建立完善关停企业及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台帐。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台帐建设规范》与有关文件的要求,区环保水务部门及时建立完善三家关停企业的台帐。
(三)监督管理减排。
——加强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区环保水务局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并且通过“数字环保”在线监控等手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作,稳定达标排放,2011年没有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加强工商业锅炉、窑炉污染控制。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推进辖区内企业锅炉淘汰整改工作,淘汰、改造高污染锅炉15家;严格控制企业所用燃料的含硫率,已安装脱硫设备的工业企业,确保燃煤含硫控制在0.7%以下,燃油控制在0.8%以下,未安装脱硫设备的工业企业,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燃料;加强工商业锅炉、窑炉清洁燃料改造及治理设施建设,工业窑炉全面进行燃气改造及降氮脱硝改造工作,降氮脱硝综合效率达到40%以上。根据大运高污染锅炉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区环保水务部门及时推进辖区内企业锅炉淘汰整改工作,对辖区44家燃油锅炉单位下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使用原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做燃料的锅炉企业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拆除锅炉,累计出动工作人员480人次,共淘汰、改造深圳市新利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艺梦来服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高污染锅炉,其中11家改为使用电能,4家改为使用天然气;加大对企业所用燃料的检查力度,我区工业企业含硫率均符合控制要求;推动工商业锅炉、窑炉清洁燃料改造及治理设施建设,现我区已无企业使用窑炉。
三、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情况
(一)完善减排统计体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区环保水务局指定专人负责这两项工作。2011年1月19~20日,我区分批组织企业代表集中进行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填报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数据。由于我区通知企业代表参会时要求其准备好生产报表、用水用电单据等相关材料,并发放往年企业填报的表格供其参考,企业代表们准备得比较充分,数据填报工作开展顺利,短时间内企业就提交了调查表,效率大大高于往年逐家上门派表、电话催交的工作方式。2011年2月,我区参加市里组织的封闭式数据会审会议,环统工作人员根据市里要求对数据进行审核,查找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修正了部分逻辑错误和数据关联错误,分析了部分指标突变较大的项目,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二)建设减排监测体系。
我区没有国控、省控和区管市控重点污染源。根据辖区环境管理实际,我区启动了“数字环保”建设,逐步建立辖区区管区控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测体系。目前系统建设工作已完成,已正式投入使用。
(三)建立健全减排考核体系。
按照国家、省和市污染减排工作要求,2011年5月我区根据《深圳市罗湖区2010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对罗湖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市减排办下达我区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后,我区对任务进行分解,区政府与有关责任单位签订了《深圳市罗湖区2011年度污染减排责任书》。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
严把环保审批关,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系列环境制度要求,完善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没有履行环评手续的锅炉项目一律不批准安装,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二)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切实抓好污染企业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从面源上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大现场监理频次。三是加大环保处罚力度,对未批擅建、环保“三同时”不完善及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四是坚决关停不符合规定的违法企业。
(三)加大环境建设力度,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程。
加快推进梧桐山河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市里加快推进深圳河、布吉河治理,布吉污水处理厂、以及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等污染减排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根据省、市减排台帐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使污染减排台帐的建立工作融入到日常环境监理当中。
(五)加强污染减排监控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工作,完善移动执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等项目建设,提高污染减排监控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引进先进、高效的实验分析设备,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效率,及时为污染减排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六)进一步健全减排考核体系
结合省、市减排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加大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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