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水务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
2011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1]9号)的工作部署,我区在2010年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项治污保洁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011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1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实施方案》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管副区长张斌同志多次强调:虽然去年我区治污保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定要“早抓早落实”。在认真组织分析了《2011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实施方案》中我区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具体情况,明确了实施的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之后,区政府印发了《2011年深圳市罗湖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将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区行政监察系统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方案具体,我区2011年度治污保洁工作按市政府的部署顺利推进。
(二)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检查督办
2011年来,我区进一步调整完善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定期收集各责任单位在实施中的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并按时向贵办提交治污保洁工作季报、年中自查报告、年终考核自查报告、工作信息和简讯等共12条,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同时,区治污保洁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实施中的具体困难,对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用并实施隔离管理、深圳水库支流梧桐山河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在实施中碰到的问题,我区多次沟通协调后,还专门请求市治污保洁办支持,市治污保洁办对我区的请求非常重视,亲自到我区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更好的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
检查督办制度是促进治污保洁工程全面落实的有效手段。2011年除区治污保洁办每月要求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员报送工程进度外,我区还把治污保洁工程列入了《罗湖区2011年重要工作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同时,区监察局也将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纳入行政监察系统进行全程跟踪。这样,我区形成了“治污办通报—区政府督查室督办—行政监察系统全程跟踪”的交叉检查督办机制。协调及时、督办到位是我区今年各项治污保洁任务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治污保洁工程共12项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 水环境综合整治
1、深圳水库支流梧桐山河河道整治工程。该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共分五个标段,其中梧桐山河河道整治部份已全部完工,已竣工验收。河道景观已完工等待验收,并已进入管养阶段。桥梁二标主体已完工,待与整个梧桐山艺术小镇整体规划后进行装饰。
2、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用并实施隔离管理。此项任务要求年底前完成深圳水库隔离管理的围网工作。在区发改局2011年3月2日下发立项批文后,项目于2011年4月5日完成工程招标,4月11日全面进场开始一、二标段的施工。经多方努力积极推进,目前围网建设已基本完成。
3、排污口处置工作。该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正坑河支流沿河13个排污口处置。根据市提供的正坑水污水漏排点位置,我区组织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委托有关单位设计编制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编制概算等工作;工程概算已经区发改局进行立项审批,目前正在制作标底,下一步抓紧实施。
4、特区内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根据市治污保洁任务要求,年底前完成横排岭、禾塘光、塘坑仔等3个城中村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黄贝岭新村、鹤围村、吓围村、樟峯村、清水河村等5个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的方案设计工作。3月份完成横排岭、禾塘光、塘坑仔等3个城中村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区发改局于5月份下达该项目的投资计划,6月份向区建设局进行招投标备案,确定中标单位后签定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目前已完成横排岭、禾塘光、塘坑仔等3个城中村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黄贝岭新村、鹤围村、吓围村、樟峯村、清水河村等5个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的方案设计工作。
(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5、边坡治理工程。要求年底前完成银湖山庄后山边坡、沙湾关南侧边坡、莲塘广岭小区5号楼山体边坡、育才花园后山边坡的治理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完成银湖山庄后山边坡、沙湾关南侧边坡、莲塘广岭小区5号楼山体边坡、育才花园后山边坡的治理工作。
6、严格监管因地铁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要求全年实施。上半年我区已按要求部署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协助配合地铁施工单位加强地铁施工水土流失的监管。
(三)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
7、油烟浓度在线监控。要求年底前完成50家油烟污染单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在3月份完成立项后,选定了辖区内50家重点餐饮服务企业安装油烟浓度在线监控设备。目前,已完成50家企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8、工商业锅炉淘汰及改造。要求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功率10蒸吨/小时以下,使用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淘汰或改造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功率10蒸吨/小时以上,未进行清洁燃料改造的锅炉强制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工作;7月底前关停未完成改造任务的高污染锅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安排对辖区使用锅炉的企业进行排查,掌握辖区锅炉使用情况,禁止锅炉使用原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督促其改用管道燃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目前,共对44家企业下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累计出动工作人员480人次,共有22家完成油改气(电)整改工作, 2家单位拆除锅炉,搬迁19家,停产1家。
9、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治理。要求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VOC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7月底前关停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立的VOC喷涂生产线。我区已按要求完成对辖区内voc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天众塑胶公司在今年4月份已全面停产,现已搬迁了其中一条生产线,全公司在今年内将全部搬离。
10、餐饮业废气污染防治。6月底前,要求辖区内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辖区所有油烟净化设施于7月全部维护保养一次,油烟排放管道全部清理一次。我区按照市里的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对辖区餐饮服务业进行调查,并根据企业所处地域的敏感程度及污染程度等情况分门别类,逐家对油烟废气治理设施和烟道设置、使用燃料等进行摸底调查,经查,共有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家未使用清洁能源,对以上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市、区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的要求,督促辖区餐饮服务业按时完成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和清洗工作。共发通知500多份,完成验收有465家。
11、关停废水、噪声超标的企业。要求排查辖区内废水、噪声排放企业,对超标企业依法处罚,督促整改;大运会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区管企业,大运会期间依法予以关停。上半年我区组织制定了大运会声环境保障方案,明确声环境工作重点,提出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噪声的监管。经排查我辖区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有8家珠宝加工企业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并验收完毕。同时,结合“雨季行动”,针对深圳水库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加强重点水体水域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相应机制,及时发现突发污染问题,及时上报市人居委落实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为确保大运会期间我区的供水安全,我区派人协助市水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进行供水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组就重要酒店宾馆的周边市政供水管线、消防栓等设施状况,以及二次供水系统的卫生状况、运营管理、安全措施、水箱“三孔”防护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包括深圳迎宾馆、深圳君悦酒店等14家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完成整改。
12、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重污染企业机制。公安、市场监督、安监、环保、贸工等部门已建立并运行联动机制。全年区环保水务局配合贸工、劳动、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为辖区28家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对前来办理来料加工合同延期的企业均要求提供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市场监督部门要求686家企业完成环保审批后予以注册登记。
罗湖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 |
主办: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建议IE8, 1366×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信访投诉电话:82201625信访投诉邮箱:lh_xfj@szlh.gov.cn执法投诉电话:82201635执法投诉邮箱:lh_zftsjb@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