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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
通过各街道办的共同努力,我区超额完成了2011年市清源办下达的排水达标小区创建任务,得到市清源办的表扬和肯定。2012年度我区仍需继续推进达标小区的创建工作,结合各街道办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2年各街道办创建排水达标小区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创建达标小区任务分解
1、各街道办任务
黄贝街道办:完成4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南湖街道办:完成3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桂园街道办:完成5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东门街道办:完成3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笋岗街道办:完成3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清水河街道办:完成2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翠竹街道办:完成4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东晓街道办:完成2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东湖街道办:完成3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莲塘街道办:完成2个排水达标小区创建。
2、资金来源
我局已申请了2012年度排水达标小区创建经费,按每个排水小区达标创建平均所需经费3.6万元计算,将按照任务分解数量尽快下达至各街道办。
3、资金使用
该资金专款专用于与排水达标小区创建相关的管线调查、设计方案制定、制图、工程整改、邀请技术专家现场指导、购买必要的排水设施检修工具、器具、误餐补贴费用等。
各街道办应尽快进行拟创建排水达标小区名单的筛选,及涉及排水经营户的排查。需进行排水改造的小区由各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资金不足部分由各街道办自行解决。
各街道办需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选择出今年的创建目标小区,并尽快实施整改,按时完成相应的创建任务。
4、2012年度“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
已列入“215个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小区的正本清源工作(因其已经有专项建设资金),不包含在上述下达的任务数量中,相关街道应负责组织好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在排水管道整改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创建排水达标小区的标准进行施工,相关设计、监理均应按照这一要求做好配合、协调、监督工作,并且时间进度与上述任务保持一致。
5、排水达标小区涉及的经营户
排水达标小区涉及的经营户,若包含美容、美发、餐饮、洗车场等行业,则需办理排水许可证。应由申报单位统计经营户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有无排水许可证等情况,并将《限期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通知书》发放至无排水许可证的经营户,若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将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经营户相关资料报送至区节排水管理中心,再统一报送至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小区涉及的经营户,应由实施主体单位完成上述工作。
6、时间要求
各达标小区的创建工作任务必须于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由市清源办组织的专家验收。因此,各街道办需根据这一总体进度要求,安排好2012年创建工作。对于具备达标验收要求的小区,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由各街道办报送区节排水管理中心后,再统一上报市清源办组织专家验收。
二、创建排水达标小区工作进度要求
1、2012年6月底前,各街道办完成对拟创建排水达标小区名单的筛选及涉及排水经营户的排查,并将《限期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通知书》发放至无排水许可证的经营户, 若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将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经营户相关资料报送至区节排水管理中心,再统一报送至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2、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街道办完成对拟创建排水达标小区排水管网的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3、201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完成对拟创建排水达标小区排水管网的整改,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完成涉及的排水经营户的监督执法,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各街道办将具备达标验收条件小区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区节排水管理中心。
罗湖区环保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申晓丽 联系电话:2572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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