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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罗湖区2012年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2-05-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的基本框架,以水政执法为手段,保障城区资源及水生态安全,维护良好水环境,保证我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考核、跨界河流水质达标考核“双考”和创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城市顺利通过,根据《深圳市2012年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水监察[2012]121号文件要求,以及按照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中维护水环境的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本次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主要目标是:立足“执法重在预防,预防重在宣传”,加大对水资源的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水资源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有效提高社会群体和个人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保障水资源及水生态安全,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按照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原则,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水资源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水资源相关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水资源执法宣传为重点,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以点带面的宣传模式。通过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派发宣传折页或者温馨提示传单,提高大家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特别是针对水库周边中小学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珍爱生命,保护水源,不到水库水域钓鱼、游泳等。

  (二)严格查处涉及水资源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一是查处在水库游泳、钓鱼、捕鱼、炸鱼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二是查处未经许可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行为,如在水库库区倾倒弃土,进行养殖、种植等,维护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三是打击未办取水许可证私自开采地下水井等行为,保障市民的饮水健康;四是加强对入库河流的水质执法管理;五是对高耗水用户进行执法检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通过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水资源执法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水政执法体系,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薄弱环节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加大对水政执法装备设入和建设,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装备,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力度;通过与周边企业、社区和学校的沟通协作,营造知法守法的执法环境,构建良好的社会保护体系。

  二、组织领导及成员单位

  为保证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罗湖区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陈裕华(区环保水务局调研员)

  副组长:吴小霆(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奕赋(区环保水务局监督管理科科长)

  吴桂平(区防洪设施管理所所长)

  成员单位由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区环保水务局监督管理科和区防洪设施管理所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水资源专项执法督导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设在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梁建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25666186,传真:25662977。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落实执法专项行动,做好专项行动情况的总结和汇报工作。

  三、职责分工和行动安排

  (一)职责分工

  1.环境(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负责协调、监督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主持召集相关工作会议;制定行动方案,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梳理、水政执法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行动查处水资源违法案件。

  2. 监督管理科负责指派专人参与专项执法行动,并负责对跨部门案件的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3.防洪设施管理所负责指派2名工作人员参与专项执法行动,并负责对区管水资源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二)行动安排

  本次执法行专项行动是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宣传和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兼顾,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启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区环境(水政)监察大队拟定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所负责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5日-6月15日)。水政监察大队按照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扎实做好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宣传措施要到点到位,着力查处各类水资源违法行为。区防洪所应制定每周巡查记录与重点任务,对辖区内水库及周边要加强巡查,提高巡查频率,建立巡查档案。要严密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或查处,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水政监察大队处理。

  3、总结提高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各部门应对此次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同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水资源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出意见建议,在6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本次水资源专项执法督导办公室。

  (2)认真扎实开展此次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力争在“四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四比”活动内容:一是比执法质量;二是比文明执法;三是比执法效果;四是比上报的材料是否及时、准确。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要将此次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务行政执法能力、树立水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二是要将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推进“深圳质量”建设;三是要统一思想,协调一致,确保本次执法专项行动有序顺利进行。

  (二)协调配合,增强合力。一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团结合作;二是要加强与区属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征得支持和配合,形强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三是要通过高效的通讯联络手段和强力的巡查巡逻机制,形成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有效预防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规范执法。一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资源相关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氛围;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查处各类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三是要求将执法与宣传教育、查处治理有机结合在一起,体现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率。

  (四)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与指导,通过执法专项行动,摸清本辖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秩序,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巩固成果,常抓不懈。要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长效措施,巩固成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有效遏制和减少我区水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常抓不懈,切实提高我区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管理与保障水平。

                               罗湖区环保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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