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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促进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关于印发〈罗湖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关于印发〈罗湖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工要求,狠抓落实,完成我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通过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等措施确保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402.90吨和364.49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10.48吨和212.61吨以内。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此项工作由规划发展科负责)
(二)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环保指标约束,依法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此项工作由建管科负责)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完成布吉河(特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罗芳污水处理厂改造等项目。(此项工作由监督科负责)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加大清洁生产力度,对新入园企业和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此项工作由建管科负责)
(五)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协助区经济促进局加大扶持鸿隆世纪广场建设国际低碳总结基地,配合市统一部署,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此项工作由建管科负责)
(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水利用
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推进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为动态水源的河道生态补水系统建设,配合市相关单位建设再生水供应系统,提供工业、市政、景观用水。(此项工作由节排水中心负责)
(七)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坚持每年开展世界环境日、绿色出行、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在全社区倡导低碳消费理念,引导市民价值取向,不断提高社区公众的生态环境决策能力和参与能力,使低碳意识深入居民生活,逐步形成自发而为的低碳生活方式。(此项工作由规划发展科负责)
(八)健全节能减排统计
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检查核算方法,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监测工作由监测站负责,减排统计和检查核算方法由规划发展科负责)
(九)强化节能减排工作执法监督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保审批或环保验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运机制,规划环评结论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建管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由规划发展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天把工作情况报送规划发展科。
附件:罗湖区环保水务局“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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