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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罗湖区2011年治污保洁工程年终考核取得佳绩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2-07-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2011年我区治污保洁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新措施,取得99.58分的佳绩,在全市各区排名前三。(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常务副区长张斌同志多次强调:虽然过去我区治污保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定要“早抓早落实”。在认真组织分析了《2011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实施方案》中我区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具体情况,我区结合实际情况,以区政府印发了《2011年深圳市罗湖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各项工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二)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收集各责任单位负责的治污保洁工程项目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到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和提出的问题建议,保证做到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心中有数,各项任务能在有序畅通的情况下进行。另一方面,每季度按时向市治污保洁办公室提交我区开展治污保洁相关工作信息、简讯、季报及自查报告等,环环相扣,形成紧密的报送制度,更好地推动完成治污保洁工程工作。(三)充分发挥联络员制度,及时解决困难。区治污保洁办公室通过建立和发挥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实施中的具体困难。如联合市规土委、区重建局及东湖、翠竹街道办事处对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用并实施隔离管理工程项目和深圳水库支流梧桐山河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在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多次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同时专门请求市治污保洁办支持,到我区召开现场会,有效推动了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四)建立督办制度,有效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实施。通过将治污保洁工程列入了《罗湖区2011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同时,区监察局也将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纳入行政监察系统进行全程跟踪。这样,我区形成了“治污办通报—区政府督查室督办—行政监察系统全程跟踪”的交叉检查督办机制。协调及时、督办到位是我区2011年各项治污保洁任务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区环保水务局 邓荦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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