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水务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罗湖区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2013〕1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文化培育等工作为重点,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道德观念和廉洁观念,筑牢廉洁防线,为建设廉洁城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纪律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朱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裕华、石云华、庄义婷、关俊杰等同志担任,成员由芦光、刘冰玲、江小玲、李奕赋、吴小霆、朱首庆、谭德生、彭东升、吴桂平、邵锦生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律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
三、教育对象
全局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同时延伸到直属各单位的临聘人员。
四、学习内容
根据区纪委要求,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与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在各级纪委全会上的讲话;
(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
(三)区委印发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
(四)中央和省、市纪委下发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党内教育参考片。
五、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7-9月,共三个月。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相对集中5-7天的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罗湖区环保水务局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局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由局领导朱锋同志针对我局人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进行动员,并结合实际为全局人员上一次廉政课。
(二)学习活动实施阶段
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具体活动实施阶段,由办公室组织多种类型的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纪委举办的“贪欲之害:近年来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
2、开展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的作风教育。在局党支部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沉沦》、《“蚁贪”之祸》、《县委书记腐败案警示录》、《党章》等。结合政风行风教育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约谈企业等形式,走基层征求意见,梳理单位与个人在作风和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作风问题谈心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对有不良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提醒。
4、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开展对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清理“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5、组织开展“贪腐是祸,廉洁是福”的讨论;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利捷同志到我局进行以“构建反腐理念与制度‘法网’,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宣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6、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增强保密责任意识,排查风险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7、继续做好领导下访和企业约谈活动。认真组织领导下访和企业约谈活动,征求服务对象和市民对我局在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教育实效。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增强教育效果放在首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罗湖电子政务网、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收集整理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服务窗口和一线执法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要加强正面宣传。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做法、经验报送区纪委。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 |
主办: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建议IE8, 1366×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信访投诉电话:82201625信访投诉邮箱:lh_xfj@szlh.gov.cn执法投诉电话:82201635执法投诉邮箱:lh_zftsjb@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