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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罗湖区关于推进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 加快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和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6日。
附件:罗湖区关于推进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 加快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和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0755)25662861 联系邮箱:lh_jccjk@szlh.gov.cn
附件:
关于推进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 加快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和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罗湖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部署要求,以消费牵引、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结合城区定位、区情实际和产业基础,对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重大机遇,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消费升级新趋势,以消费升级引领辖区商贸流通、商务服务、旅游等产业升级,全面提升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构建起功能完备、结构优化、质量一流、发展均衡、服务高效的现代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探索改革路径。在上级支持下,全面推进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瞄准消费领域“痛点”,加大精准性、组合型政策供给,以改革探索释放消费升级“潜力”,以政策创新为消费型经济改革“加力”,以产业蓬勃发展为罗湖振兴“助力”。
消费引领,提升供给水平。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引导商贸流通、商务服务、人文旅游等行业厚植优势、补齐短板,减少低端无效供给、扩大高质有效供给,引领转型升级方向,推动高端消费回流,努力在更高产业层次、更广辐射范围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服务供给。
创新开路,增强供给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创业创客创投“四创”与商贸流通、商务服务、人文旅游等行业的跨界联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向传统行业的渗透融合,催生新需求,培育新消费、发展新业态、打造新动力。
市场主导,优化政府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壮大企业梯队,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良性的市场竞争中,加快向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规划引导、空间布局、转型升级、企业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和旅游业发展实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罗湖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的重要驱动力,为振兴传统商业城区、构建互联网时代消费中心、吸引我国居民海外购买力回流和外国人士来华消费发挥积极作用,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
——商贸流通业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辖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分别达到750家、200家;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不低于同期全市平均水平,规模稳居全市各区(新区)前二位,其中网络销售增速不低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的1.5倍;商贸流通业实现增加值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20%;“一河六圈三带”的消费格局初步成型;传统商圈“针灸式”、“经络式”改造升级取得突破;新商业、新零售、新业态发展走在业界前列。
——商务服务业的新动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辖区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法人企业数超过400家、营业总收入超过600亿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进入全市商务服务业前20强的企业数超过6家;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业占比超过20%;行业整体增速不低于同期本地生产总值增速的1.5倍,实现增加值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到2019年不低于6%,到2022年不低于7%,成长为辖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商务服务业核心区。
——旅游业在全行业的优势地位进一步突出。辖区旅行社数、全国百强旅行社数、具有出境游资质旅行社数占全市的比重保持在50%左右;规模以上旅行社数超过100家,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400万人次/年,接待入境游客200万人次/年;星级酒店数超过50家、接待过夜游客超过3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突破300亿元,初步建设成为国内旅游产品(线路)交易中心、旅游客流集散中心、旅游目的地展示中心、旅游行业交流中心和旅游信息发布中心。
二、商贸流通业
(一)活化传统商业,打造示范项目
活化传统商圈。按照“知名机构企业+国企集体企业+商业物业业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在东门、人民南、蔡屋围等商圈实施“针灸式”改造、“经络式”升级,活化提升传统商圈,打造一批传统商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
活化商业物业。鼓励商业物业业主集中所有权或经营权,按照区政府确定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自行实施或委托实施统一的综合改造。鼓励境内外知名机构及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罗湖区商业企业委托,输出轻资产管理、运营和服务,参与实施传统商业综合改造。
鼓励分享流量。支持实体商业企业之间、知名电商与实体零售企业之间打通会员机制、相互分享流量。支持不同商厦之间,通过打通隔墙、开放通道、建设连廊优化动线等方式,加强商业空间联系、增强空间通达性。
丰富消费内容。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引进老字号品牌、国内外知名品牌、特色品牌以及“深圳手信”,提高商品丰富度和品牌集聚度。引导企业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在兼顾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
提升决策咨询。鼓励境内外知名机构及企业作为咨询顾问,承接区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为罗湖打造国际消费中心、总部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提供高水平、专业化、针对性的创意方案。
(二)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培育特色商业
创新经营理念。引导实体零售企业“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集聚资源、补齐短板、创新业态,扩大优质、时尚、新兴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强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创新服务体验。鼓励大型商业网点向商旅文体娱一体化发展,更加注重公共空间打造,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影像现实(CR)等技术提升时尚体验度,加快由传统零售卖场向展示场所、体验场所、社交场所、休闲场所和公共服务载体转型。
创新零售业态。鼓励实体零售企业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增加体验式、个性化、主题化业态,探索发展买手制百货店、体验式购物店、个人定制店等新型实体零售业态。
创新零供关系。鼓励零售企业与供应商构建新型零供关系,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科学规划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加强冷链系统、检验检测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
创新经营方式。鼓励专业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向统一管理、集约发展方向转型升级;支持社区商业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向“社区智能便利店+电子商务平台+集成网络终端”方向发展。
(三)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全渠道发展
顺应“互联网+”趋势。促进线下体验、服务、物流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相融合,推动辖区传统商贸流通业加速向信息化、智能化、移动化全渠道布局。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落户罗湖,大力引进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国际业务总部,以及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区域中心,在辖区开设线下体验店、举办线下促销活动。
促进新零售发展。鼓励知名电商企业与辖区实体零售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形式设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企业;向辖区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开放数据资源,提供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画像、客户关系管理、商业动线规划等服务。
提升智慧化水平。运用人工智能(AI)、大数据、云技术、数据挖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流程再造、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定制服务和协同管理等项目。鼓励设立科技型、网络型子公司,建设网上商城,提高网络销售比重,打造智慧商店,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其按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跨境电商集聚,支持知名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辖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直购店)、公共保税仓、出口集货仓,打造消费品进出口物流、信息流集散分拨中心。支持罗湖企业建设海外仓。
(四)推进跨界融合,打造全消费链
推进跨界融合。顺应技术融合、业态融合、行业融合、市场融合发展新趋势,以“更全面、更高效、更优质地服务消费者”为目标,加强行业联动,打造全消费链条。
打造跨界平台。鼓励“礼享罗湖”、“罗湖时尚周”、“罗湖时尚之夜”等平台跨界发展,推动时尚消费、信息消费、服务消费、健康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等新兴消费业态跨界融合。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围绕特色美食、黄金珠宝、工艺美术、文化创意、电子竞技等主题,在罗湖辖区打造特色商场、商街、商圈。
融合创新创业创客。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引入创新、设计、时尚、个性元素,加速商业业态迭代升级。鼓励辖区黄金珠宝、服装、家居、工艺美术等传统行业企业,以消费需求为引领,向集设计、展示、体验、定制、智能制造于一体的新零售企业转型。
实施“旅游+”战略。落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工作,有机串联罗湖自然景观、人文场馆、特色商圈、产业集聚区,推动旅游与罗湖历史记忆、文化底蕴、改革开放精髓相结合,打造“最罗湖”、“慢生活”、“悠记忆”的旅游消费链。
(五)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打造罗湖消费品牌。聚焦消费品质保障和服务水平提升,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品质消费环境、培育现代消费文化,不断增强对海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显示度的罗湖消费品牌。
实施“质量共建行动”。深入推进实施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创建培育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
推动安全便捷支付。鼓励知名电商平台与辖区企业合作,打造“移动支付”商场、商街、商圈。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扩大国际通用信用卡适用范围,增设国际货币汇兑便捷窗口,方便国外游客在深消费。鼓励金融机构与辖区企业合作打造“安全预付”店铺,并向企业提供基于应收账款、大数据的授信评估、金融理财及短期贷款等配套金融服务。
改善商圈交通品质。完善辖区综合慢行系统,推动步道、河道、绿道、廊道“四道连通”,实现“一河六圈一带”无缝衔接,构建安全舒适、串联互通、低碳绿色的立体交通系统。升级传统商圈停车系统,对现有商业停车场进行扩容和智能化改造。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商户评选,建立健全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综合消费维权投诉处理大平台,构建跨部门快速协调机制,实行“一窗受理、全程跟进”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模式。引入非诉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反应快速、灵活便捷、公平公正的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小额消费仲裁和云仲裁,为消费者提供友好、迅捷的仲裁服务。
三、商务服务业
(一)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发展
专业服务。大力推动会计、审计、税务、市场调查、资产评估、地产综合服务等优势领域做强、做大,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及引进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运输代理、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合同能源管理及循环经济等专业服务企业(机构)。加快资产管理、兼并重组、经纪代理、财务顾问、后勤管理等企业管理服务,以及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拍卖、典当等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硅巷”都市型创新模式,嵌入式发展工业设计、科技孵化、科技咨询、技术转移和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机构。
信息服务。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促进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服务内容及形态,在商业、教育、交通、健康医疗、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服务外包。把握全球服务外包发展新趋势,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与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健康咨询与管理、体检与康复、医学整形、养老以及第三方服务等在内的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与国(境)外优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在辖区合作举办健康服务机构,推动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积极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评价、卫生技术评估与鉴定、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医学检验、卫生除害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力开发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教育培训服务。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鼓励辖区企业联合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教育培训服务,开发具有一流水准的培训课程、国际训练营、专业研修班等培训产品,开展国际高端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活动。鼓励辖区企业联合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合作举办高技能人才实训培训基地,选派本企业技术骨干参与研发、设计、工艺等领域的高水平培训项目。
展览展示服务。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积极承接国家部委、国际组织主办的涉外会展活动,与国际知名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合作,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到辖区合作办展。立足辖区特色优势产业,深耕商贸流通、创新金融、黄金珠宝、人文旅游、医疗美容等专业领域展会,做强“中国品牌连锁发展大会”、“深圳珠宝展”、“罗湖时尚之夜”等会展品牌,提高展览展示业的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鼓励社会化博览馆藏业发展,集成“展”、“学”、“研”、“商”等功能,推动高端艺术品鉴定鉴赏及交易拍卖业务发展,探索博览馆藏产业与内容产业、研发产业、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二)推动行业集聚发展
打造产业载体。以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建设一批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示范复制能力强的商务服务业功能区和集聚区,集聚国内外知名商务服务企业(机构),形成粤港澳城市群商务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产业竞争高地。
建设重点片区。结合罗湖区域规划布局,统筹推进蔡屋围片区专业服务,莲塘、清水河片区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人民南片区健康服务,笋岗片区人力资源服务,罗芳-新秀片区展览展示等商务服务业重点片区建设,释放集聚发展的极化效应,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加快形成规模经济和示范带动效应。
建设公共平台。吸引国际知名企业(机构)牵头打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辖区商务服务业关键领域、共性技术、薄弱环节发展。
深化区域合作。落实国家在服务领域的开放政策,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有条件的商务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在CEPA框架下,探索推进与港澳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服务业投资便利化。依托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平台,强化与泛珠三角区域在商务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三)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创建罗湖商务服务业品牌。对企业在相关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机构发布的本行业领域年度排名中居前20强的,以及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赛事或评比活动中取得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省级名牌荣誉的,给予一定的支持。
提升商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承担重点领域和新型业态服务标准制(修)订、实施与推广工作。支持企业承接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
广泛承接高水平重大项目。鼓励辖区企业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纳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并上报数据。支持企业承接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或承接世界500强企业委托项目,或承接合同标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大项目。
四、旅游业
(一)推动旅游业集聚发展
建设旅游产业园区。结合辖区旅行社业已形成的集聚态势,在人民南、深圳火车站、银湖汽车站以及口岸片区,探索以“政府引导推动+行业协会指导+龙头企业运营”的模式,投资建设、专业运营旅游产业集聚园区,大力引进国内外旅游企业入驻,进一步提高行业集聚度和产业链上下游完整性。
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国际化旅游智库、旅游数据分析中心,发布城市旅游发展报告和指数。鼓励举办境内外旅游目的地宣传推广活动、行业论坛展览活动、特色主题活动等行业活动,扩大辖区旅游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及线路
发展辖区“全域旅游”。深入挖掘罗湖“一半山水一半城”自然资源、城市之根历史底蕴、改革开放人文资源、现代都市产业资源,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流通”、“旅游+特色产业”、“旅游+文化创意”、“旅游+健康休闲”等业态,加强金威啤酒厂、笋岗火车站等老厂房、老车站、老作坊的保护开发;推动水贝-布心黄金珠宝、笋岗工艺美术区、梧桐山文化创意、人民南医疗美容、莲塘智能制造、怡景动漫画等特色产业集聚区向现代文化旅游休闲区转型。
挖掘国内旅游市场。发挥辖区旅游投资企业、旅行社集聚优势,挖掘市场潜力、推动客源互送,共享旅游市场、共树旅游形象,打造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旅游合作体,共同开发国内旅游新景点、新线路,积极培育跨境旅游、低空旅游、邮轮旅游、健康养身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等新业态、新产品。
拓展业界开放合作。把握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知名旅游集团、旅游行业联盟等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开拓海外精品旅游,提升旅游业国际合作水平。发挥辖区口岸优势,深度开发面向粤港澳地区“一程多站”旅游产品和线路,促进辖区旅游业与香港的文化创意、会展经济、学术交流、医疗保健等领域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旅游扶贫。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战略部署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鼓励辖区旅游投资企业和旅游社在罗湖对口帮扶地区投资旅游新景点,因地制宜开发旅游新线路,输出人才、技术及管理,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升旅游要素发展水平
发展口岸跨境消费。结合“口岸经济带”建设,落实国家有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政策,在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莲塘口岸以及辖区其他区域增设离境退税店、进境免税店、市内免税店,丰富免税品种、简化免税手续、改善购物环境。
发展国货精品消费。鼓励旅游企业、商业企业、行业协会牵头,在辖区集聚中国传统精品、各地特产以及深圳优势产品,打造“精品店”、“手信街”,构建具有中国风格、深圳风貌、罗湖特色的精品旅游商品体系。
促进旅游产品开发。紧扣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特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等理念,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做强星级酒店集群。鼓励辖区酒店提升管理、运营、服务水平,积极申报认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酒店,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主题酒店,实现差异化、个性化发展。
发展特色餐饮项目。加快推进华润“万象食家”等项目,积极打造特色美食街区,集聚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国际知名餐饮评估机构和各级“中华老字号”品牌。
加强人才集聚与培养。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区“精英人才”计划。鼓励辖区旅游区旅游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与境外教育机构,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共同举办高水平的旅游人才研修班、训练营,提升行业人才水平。
(四)发展“互联网+旅游”新业态
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在eLuohu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辖区车站、地铁、口岸、景区、景点等旅游相关重点区域的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无线网络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景区/景点,加快实现旅游业的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营销。
打造第三方交易平台。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与服务要求》(LBT 030-2014),鼓励旅游业龙头企业、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在辖区打造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打造国内领先的旅游产品/线路交易中心。
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鼓励辖区旅行社、宾馆酒店、景点景区开展电子预订、电子支付、网络营销等业务,培育一批以旅游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
(五)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形象
弘扬文明旅游风尚。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强对旅游法规和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市民和游客学习旅游知识,增强文明旅游意识,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养成文明旅游习惯。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完善招聘、教育、培训、参与、管理“五位一体”的旅游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广泛发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等机构,承办或参与由区产业主管部门支持的大型行业宣传、促销、展会、创意活动,并利用企业自有资源,开展罗湖城区旅游形象宣传。
改善行业服务质量。实施旅游品牌战略,在辖区培育品牌旅游景区、品牌旅游饭店、品牌旅行社和品牌旅游产品。整合旅游咨询和投诉热线,探索建立旅游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强化“红黑名单”诚信记录运用,建立违法违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退出机制,重点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 等非法行为。
完善旅游公共设施。加强部门、区域、行业协作,依托“智慧罗湖”平台,整合手机短信、政务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建设智慧旅游信息服务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辖区游客集散地、人员密集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探索以PPP模式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完善景点景区、酒店宾馆等重点旅游区域停车设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辖区厕所建设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并遵照《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支持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强化项目支撑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围绕目标任务,聚焦重点行业,加快策划、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尽快形成行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的良好势头。
(三)推进改革创新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产业基础,改革攻坚、创新思路,探索“代研”、“代建”、EPC、PPP等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合作,确保项目高效率落地、高质量实施、可持续运营。
(四)加强监测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采取统计监测、专项审计、第三方测评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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