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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监管部门 |
监管职责 |
监管对象 |
监管事项 |
监管内容 |
监管措施 |
涉及的行政职权 |
监管依据 |
备注 |
1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按规定对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权限及经营地址安全的监督 |
旅行社分社 |
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
1.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
1、对合法的旅行社分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2、监督和实地勘察旅行社分社的经营场所; 3、对不合格的旅行社分社或非法经营的,上报市文体旅游局,由市文体旅游局联合执法进行取缔或查处。 |
1、行政检查 2、其他服务 |
1、《旅行社条例》第十条 2、《旅行社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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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按规定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经营权限及经营地址安全的监督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
1.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
1、对合法的旅行社服务网点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2、监督和实地勘察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经营场所; 3、对不合格的旅行社分社或非法经营的,上报市文体旅游局,由市文体旅游局联合执法进行取缔或查处。 |
1、行政检查 2、其他服务 |
1、《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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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是否遵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 |
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
1.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2.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是否履行监督检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以抽查方式为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抽查比例和频率,原则上抽查频率应不少于每年度两次;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应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编号,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本区的企业,生成抽查名单,对名单内检查对象遵守《备案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征,以适当比例随机抽取本区企业,生成抽查名单,对名单内检查对象遵守《备案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三章监督检查,包括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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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对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外商投资企业 |
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
1.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未能按期履行备案义务,或在进行备案时存在重大遗漏的; 2.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逃避履行备案义务,在进行备案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的; 3.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 4.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 5.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
1.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能按期履行备案义务,或在进行备案时存在重大遗漏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2.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逃避履行备案义务,在进行备案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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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1.依法负责罗湖区动物防疫工作; |
执业兽医 |
执业兽医监督执法 |
1.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的从业资格和注册、备案、公示情况;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检查兽医师职业活动年度报告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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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所以实际工作中第一条“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的从业资格和注册、备案、公示情况”由罗湖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办理,其他监管工作是由市动监所承担,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6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1.依法负责罗湖区动物防疫工作; |
宠物医院,诊所 |
宠物医院, |
1、是否具有有效《动物诊疗许可证》;2、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3、是否在诊疗许可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4、是否按规定配备有诊疗设备设施;5、是否按规定配备执业兽医;6、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7、是否具有完善的诊疗管理制度;8、是否按规定使用、保存病历和处方;9、是否按规定使用兽药和兽医器械;10、是否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11、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是否独立设置。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例行检查、检查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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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第五十条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动物诊疗机构的检查现在实际是由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7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1.依法负责罗湖区动物防疫工作; |
出售、运输、屠宰动物的个人或企业 |
出售、运输、屠宰动物的个人或企业活动监督检查 |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进行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检查。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例行检查 |
1.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查现在实际是由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8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1.依法负责罗湖区动物防疫工作; |
兽药经营企业 |
兽药经营活动 |
1、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2、经营所需的场所、设备、仓库设施和人员等有关条件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销售的兽药产品是否附有产品合格证;4、是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和电脑记录台账;5、销售处方兽药是否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6、兽药的陈列和储存是否按兽药品种、类别、用途以及温度、湿度等要求分类、分区和专库存放;7、是否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8、是否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9、是否对供货单位资质及其销售人员身份进行审核;10、GSP其它要求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 |
1.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兽药经营活动监督现在实际是由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9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1.依法负责罗湖区动物防疫工作; |
兽药使用单位 |
兽药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1、是否建立兽药进出台账; |
1.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兽药使用活动监督现在实际是由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10 |
委托机关: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受委托单位: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 |
1、负责辖区内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 |
种子经营者 |
农作物种子经营的监督管理 |
1、种子质量;2、种子标签;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是否存在推广应当审定或登记或撤销,而未经审定或登记或撤销的农作物品种,是否存在销售应当审定而未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或对应当登记或撤销的农作物品种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行为;5、是否存在侵犯植物新品种或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6、进出口种子是否获得许可等情况;7、种子包装;8、种子使用说明、标签;9、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10、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11、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12、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情况。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 |
1.行政检查 |
《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该事项监督管理暂由市农促中心负责,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11 |
委托机关: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受委托单位: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 |
1、负责辖区内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 |
种子生产者 |
农作物种子生产的监督管理 |
1、种子质量;2、种子标签;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是否存在侵犯植物新品种或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5、进出口种子是否获得许可等情况;6、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7、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8、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9、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情况。 |
1.监管方式:随机抽查。 |
1.行政检查 |
《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该事项监督管理暂由市农促中心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12 |
委托机关: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受委托单位: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 |
1、负责辖区内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 |
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
农作物种子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 |
1. 监管方式:随机抽查。 |
1.行政检查 |
《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此项监督由罗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但由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到罗湖区的相关人员尚未到位,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督管理暂由市农促中心负责,区经济促进局经协办协助。 |
13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辖区内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使用(申请、年审、资料变更、补发、换发证件)初审 |
驯养繁殖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 |
驯养繁殖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驯养数量及品种变化监管 |
根据之前的证件和申请人提交报告对申请人驯养繁殖的物种和数量进行核查。 |
1. 监管方式:年审(初审) |
1.其他服务 2.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
此项工作罗湖区经济促进局仅负责初审,最终由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办理。 |
14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辖区内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使用(申请、年审、资料变更、补发、换发证件)初审 |
经营利用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 |
驯养繁殖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驯养数量及品种变化监管 |
根据之前的证件和申请人提交报告对申请人经营利用的物种和来源进行核查。 |
1.监管方式:年审(初审) |
1.其他服务 2.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二十七条; |
此项工作罗湖区经济促进局仅负责初审,最终由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办理。 |
15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野生动物或产品的运输 |
运输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 |
对运输二级野生动物的个人或企业进行监管。 |
1.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是否清楚; |
1. 监管方式:随机抽查。 |
1.行政检查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9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此项由区经济促进局会同市经贸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共同负责。 |
16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辖区内农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
农药经营企业 |
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1.是否具有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 |
1. 监管方式:随机抽查、例行检查。 |
1.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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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核实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员工与场所的真实性 |
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备业务公司 |
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生产能力核查。 |
1.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是否与报送材料一致: |
审查企业报送资料;到企业生产加工现场进行核查。 |
1.行政检查 |
《商务部 海关部署2016年第45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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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核实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外贸资质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是否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登记表》 |
审查企业备案资料,并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商事登记簿记录信息进行核对。 |
1.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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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
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的辖区企业法人 |
对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的辖区企业法人进行监管 |
1.是否按规定备案开展单用途卡业务; |
1.已备案的企业应按规定定期报告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其他发卡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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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第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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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依法对辖区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法人单位进行产业监管。 |
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法人单位。 |
对辖区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法人单位进行产业监管。 |
1.进驻的产业项目是否符合产业规划要求; |
1.实际进驻的产业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的,督促土地竞得方改正; |
行政检查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6]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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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
从事再生资源的收购、储存、分拣、打包、销售等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 |
1.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单位,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2.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3.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定期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并应协调各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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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等六部委)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罗湖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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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
辖区内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场所 |
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场所监管 |
1.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敦促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
1.对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求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3.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召集企业负责人训诫和座谈,并限期整改,逾期不予整改的,报送区有关安全主管部门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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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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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负责贯彻传达旅游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做好旅游行业企业(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敦促旅游行业企业(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落实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协调、配合、参与市文体旅游局对辖区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负责督促旅游行业企业建立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其落实情况,并承担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开业前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及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承担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我局制订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辖区旅行社 |
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管 |
1、负责贯彻传达旅游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每季度对辖区旅行社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
1、配合市文体旅游局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2、每季度我局协同罗湖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对辖区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与安全知识培训。3、对有隐患的企业发整改通知书通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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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罗湖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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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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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星级酒店 |
星级酒店安全生产监管 |
1、负责贯彻传达旅游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每季度对辖区星级酒店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
1、配合市文体旅游局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2、每季度我局协同罗湖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对辖区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与安全知识培训。3、对有隐患的企业发整改通知书通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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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罗湖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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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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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景区 |
景区安全生产监管 |
1、负责贯彻传达旅游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做好景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每季度对景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
1、配合市文体旅游局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2、每季度我局协同罗湖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对辖区旅游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与安全知识培训。3、对有隐患的企业发整改通知书通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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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罗湖区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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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我局承担的其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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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
承担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按议事规则和程序交办的由我局承担的其他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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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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