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发展改革局 > 规章文件 > 信息公开年报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局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下,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做到了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建立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并不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真实的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
(四)“十二五”规划期间通过网上信息平台、电子邮件、“规划”初稿快递等方式反复向社会各界公众征求意见,取得满意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0年,本局通过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罗湖社区家园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10年,罗湖区发改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0年,罗湖区发改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2010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部分成绩,同时也存在部分不足,如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信息公开运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渠道有待扩大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往后的工作中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容的认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进步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我局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 |
主办: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建议IE8, 1366×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信访投诉电话:82201625信访投诉邮箱:lh_xfj@szlh.gov.cn执法投诉电话:82201635执法投诉邮箱:lh_zftsjb@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