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返回区政府首页
搜索

PM2.5:29mg/m³空气质量指数:44 优25~18℃

信息公开

领导成员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总结
  • 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互动参与
  • 区长信箱

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城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4-03-2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去年6月,我区正式启动“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专项行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倪泽望书记、贺海涛区长为组长,14个职能部门、10个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造最干净城区”及“垃圾不落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也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全力推进。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垃圾不落地”工作初现成效。现将“垃圾不落地”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遵守公共文明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公共宣传, 2013年,区城管局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发布公益广告。租用2条公交线路、7辆公交车、15块LED电子屏、17个公交站台广告亭发布“垃圾不落地”广告;在罗湖环卫系统70台环卫作业车辆车身喷绘“垃圾不落地”广告;在全区社区公园和城市绿地安装200块文明行为温馨提示牌。二是媒体网络宣传。在区委宣传部的支持下,利用《南方都市报》的《社区报》专版、罗湖社区家园网、电子政务网和“罗湖城事”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垃圾不落地”行动的相关信息,借助省、市及香港地区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形成了常态宣传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实物宣传。在全区4500个果皮箱印制 “垃圾不落地”、“垃圾分分类”宣传标语;制发2000件印有“垃圾不落地”等宣传语的环卫作业反光衣;发放5000条“垃圾不落地”及文明养犬宣传毛巾;制作11万册“垃圾不落地”宣传笔记本,发放至辖区每位中小学生。各单位也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文明条例宣传教育,发动全区十万中小学生学习文明条例,争当小小文明宣传员,并开展“美丽罗湖我先行”社区义务清洁行动、“美丽罗湖”绘画比赛等多项活动。区住建局针对辖区建筑施工、物管单位、住宅小区加强宣传,在30多个工地100多块工地围板喷绘“垃圾不落地”主题宣传广告。东门街道组织团员义工、商家义工在街区广场和重要路口等8个文明宣传点,通过派发2万份温馨提示单来积极劝导游客规范文明行为;制作了曝光台和4块大型宣传栏,利用街区大型LED大力进行公共文明宣传。莲塘街道设置百米宣传长廊,以文明出行、养犬管理、爱护环境等主题开展公共文明宣传等等。

    二、社会参与,增强全社会维护洁净环境的自觉意识。各街道多项措施不断扩大社会参与。一是开展“商家自治”,落实“门前三包”。组织街区商家召开了主题活动部署会议,向所有商家发放公开信,要求商家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尤其是东门街道要求商家做到“五个一”(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垃圾铲、一块抹布、一个水桶),做好自家卫生保洁,杜绝外扫垃圾,并协助执法队对商家自身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取证。二是实施不文明行为告知制度。对违反文明条例的个人实施处罚后,向其所在单位发出违反文明条例告知函,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开展义工活动。以东门街道为例,组织太阳、茂业、天虹、联通等10多家商家义工,辖区义工和罗湖义工联直属单位义工5000多人次参与了文明行动。此外,在全区每季度开展的提升市容环境义务服务行动中,区、街道、社区各级义工组织成立了义务清洁服务队、义务劝导服务队、义务宣传服务队、“罗湖市容·随手拍”服务队,以实际行动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维护洁净市容环境的队伍中来。莲塘、东门街道的义务劝导队特色和效果非常鲜明。

    三、严格处罚,努力扭转乱扔垃圾的不良行为习惯。全区各街道建立了常态化高质量环卫保洁管理模式,积极推动辖区100%沿街门店签订《沿街门店卫生承诺书》。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取证和处罚执法力度,让商家和市民自觉养成“垃圾不落地”的良好行为习惯。一是加大取证和执法力度。建立区数字化城管、罗湖公安分局、罗湖交警大队执法证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全区近4000个探头全方位监控覆盖的优势,加强对门店及自然人乱倒、乱扔垃圾行为的监督管理,以视频抓拍为手段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并依法查处。去年以来,区数字化城管视频共抓拍乱扔乱倒垃圾行为1168宗,有力保证了执法效果。行动开展以来,各街道执法队查处“垃圾不落地”违法行为766宗,劝诫849宗,罚款91700元。通过严管重罚,使广大市民和商家养成自觉守法、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东门日清扫垃圾量平均下降94%,有效减少了环卫工人工作量。二是树立法律权威。为解决城管执法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罗湖公安分局加强城管执法保障,派出专门警力协助各街道执法队查处“垃圾不落地”案件,东门、桂园、南湖、口岸派出所均与相关街道实行随队执法机制,有效解决了自然人身份核实难和暴力抗法问题,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罗湖法院加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2月份,罗湖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强制执行东门辖区两家拒不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人。此事经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报道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极大地提升了城管执法的法律权威。为进一步以“法治”理念突破城管执法工作难题积累了经验。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去年10月29日,区城管局、罗湖交警大队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2人,交警8人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机动车外抛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定点执法,现场视频有效取证机动车外抛垃圾的违法行为共2宗,通过媒体宣传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区安监局牵头抓好泥头车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泥头车倒排乱倒、污染道路的现象进行了大力整治。四是设立曝光台。依据视频取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东门、莲塘街道都设立了不文明行为曝光栏,对沿街门店和行人乱丢垃圾的行为进行曝光,对屡罚不改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区环保水务局策划组织义务清理河道垃圾行动。桂园街道重拳打击违法排放装修垃圾行为。对辖区装修垃圾统一登记、统一清理,有效解决了辖区装修垃圾偷排乱倒等问题。

     “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辖区环境和市民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行动多次获得上级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去年9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批示要求市文明办对罗湖“垃圾不落地”工作进行总结推广。3月13日,刘庆生副市长到我区调研时高度肯定了罗湖尤其是东门街道的“垃圾不落地”工作,要求向全市推广。3月21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会议,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的工作方案(试行)》,正式向全市推广罗湖的“垃圾不落地”模式。“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已从一句口号逐步形成了罗湖的一个响亮品牌。(罗湖区城管局 刘晓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服务事项: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图 | | | 网络报障:0755-25666320

主办: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建议IE8, 1366×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信访投诉电话:82201625信访投诉邮箱:lh_xfj@szlh.gov.cn执法投诉电话:82201635执法投诉邮箱:lh_zftsjb@szlh.gov.cn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