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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报告

来源:城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6-02-0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本局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与执法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2015年,本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在巩固原有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公开、法制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015年,根据《深圳市罗湖区 2015 年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我局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了多项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保障、实现执法公开,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

1.建立守法主体责任促进机制。2015年8月,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城管局关于促进守法表彰先进工作方案》。通过表扬、精神鼓励等措施,促使责任单位及商户(个人)自觉守法,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辖区中培育、表彰一批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誉度高、法律意识强且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责任单位及商户(个人),形成示范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的人主动守法,进一步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的提升。

2.建立执法对象分级管理机制。2015年8月,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级管理规定》,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按区域进行分级管理,对重点执法区域进行严格检查,对一般执法区域进行抽查,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了对我区市容环境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3.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5年8月,我局对原有的《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和《标准化执法流程》进行了修改,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查处分离机制规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按照查处分离原则,将案件的调查取证与作出处罚决定分别交由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对于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应经本局法制科审核。对于特别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事先应报区法制部门审核。上述两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令行政执法更加独立、公平、有信服力,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4.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2015年8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党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三项规定。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目前执法监督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只纠正错案,不惩戒责任人;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个人责任”的问题。上述三项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执法责任的落实,形成了有效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以及对执法行为的敬畏心,另一方面促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避免行政权力滥用情况的发生,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5.推进执法文书改革。2015年9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方案》。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改革。要求有条件的执法队结合工作实际,先行试点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014年5月,我局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43号)、《深圳市罗湖区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清理小组对本局行政权责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共清理出9大类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并根据清理结果逐项编制了行政权责登记表及流程图,共计90万字。2015年2月,为保证权责清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我局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2015年6月,根据我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我局完成了权责清单的第一次修改,共计修改行政权责事项530项。2015年8月,根据新颁布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新增行政权责事项15项。通过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明晰了自身的权责,为进一步为市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求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合法并具有可操作性。2015年3月,为实现罗湖区垃圾不落地的总体工作目标,建设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制订了《罗湖区2015年度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行动工作计划》。9月,为进一步规范本局的定标工作,保证本局定标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制订了本局《定标工作管理办法(暂行)》。11月,为全面规范本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制订了区城管局《政府采购定标管理办法》。上述规章制度的制订,进一步健全了本局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切实执行行政决策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政会议管理规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2015年以来,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班子会议或局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罗湖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在制定前均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本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本局法律顾问参与并征询本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邀请区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参加讨论与决策。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5 年 11 月 30 日,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414份,涉及金额12000万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1.及时疏理行政执法事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2015年以来,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发我局《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新增案由13个。2015年3月,针对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工作监管的通知》;8月,根据我区2015年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本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城管执法法律依据的梳理工作,包括城市管理、畜禽屠宰、建设管理、燃气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烟花爆竹管理、殡葬管理、教育机构管理、公路行政管理(公路广告)、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林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共60部,并通过座谈会、电话调研、线上反馈等方式完成对十个街道执法队一线执法人员的调研后,制定了标准化执法流程;9月,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关于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适时地制订、完善业务指导性文件与执法制度,对各街道执法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而通过对执法制度的逐步完善,本局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涵盖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处罚结果公开等行政执法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2.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执法创新取得新成效。

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我局结合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自2014年11月起实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将每月的行政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当事人地址、违法行为种类、立案时间、案情简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及承办单位。该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活动长效监督机制。

同时我们根据本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59宗,其中户外广告设置许可89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79宗,林地采伐许可2宗,委托各街道办实施养犬登记许可489宗,均能做到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有效投诉;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我们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活动。本局在全市率先实施养犬登记行政许可网上“一站式”办理,推出办证服务点集中网上申报、快递送证、提供无偿服务等多项便民举措。实现养犬登记许可工作环节和时间大幅缩简,更加便民和高效。2015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我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以抽取案卷集中评查的方式,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评查报告的形式进行通报;针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会议形式,通报讲解具体问题,着力提升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

在行政处罚方面,本局开展的“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专项行动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罗湖区用眼界、使命和责任为全市城市管理树立了榜样和标杆。2015年3月,深圳市城管局在东门步行街举行全市垃圾不落地专项行动现场会,推广我区的经验做法。 2015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与辖区公安、交警联勤联动,市民、商家乱扔乱扫垃圾的行为进一步减少,市民讲文明、爱卫生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区共开展执法行动686次,清理暴露垃圾314处,整治污水横流80处;收容流浪犬48宗,教育不文明养犬436宗,查处违法养犬52宗;查处涉嫌流动煤气售卖点2宗,没收空瓶41个;清理乱张贴28959处、乱堆放1029处、乱丢垃圾602处、乱涂画1139处、占道经营5443处、无证烧烤244宗。此外,我局还多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垃圾运输密闭化专项执法,活禽乱摆卖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秩序。据统计,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5 年 11 月 30 日,各街道执法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92宗(罚款金额826100元),未发生新的行政诉讼案件,仅有的1宗行政复议案件,也以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方式结案。案件败诉率保持为0。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需按照具体的标准予以评判,除了执法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我进行评查外,由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定期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区城管执法局作为我区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罗府办〔2012〕20号)对各街道执法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2015年1月和7月,根据《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对10个街道执法队制度建设、队伍管理、执法成效、案卷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对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9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街道执法队对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本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形式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改革成果。10月,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分批进行军事训练,以进一步加强执法纪律教育,改善执法队伍形象。通过行政执法检查与纪律教育,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改进了本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四)切实作好工作人员学法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切实作好我局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学法和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局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工作,按照本局《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先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1月,组织本局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测试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2月,组织本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区里组织的罗湖区《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宣贯培训。5月,组织本局全体人员参加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培训。6月,组织本局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10月,组织本局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与讲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5月,组织区城管执法队员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城管综合执法培训班。6月,组织本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所队、各街道办城管科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9月,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同时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法制员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城管综合法制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本局公务员和执法队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能够逐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要求。

2.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一直以来,本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12月,在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2015年2月,在2015年迎春花市期间向市民派发了50万个印有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的利是封。3月,开展森林防火及绿道宣传活动,派发深圳市绿道地图册、森林防火急救包等宣传品。4月,在多个住宅小区开展“相约爱卫——共除四害”宣传活动,现场派发除“四害”药物及宣传单,向居民普及并推广防“四害”生活常识。9月,在东门文化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折页、犬只用品等,宣传文明养犬。据统计,今年以来在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中发放的资源回收日宣传手册达20万册,为罗湖区的500个小区每个小区配备2套宣传框架及资源回收日宣传海报,餐厨垃圾管理宣传海报达1000张;在绿道宣传活动中发放深圳市绿道地图册20000册,绿道宣传包4700,森林防火急救包2000个;在养犬管理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折页20000张,宣传纸巾40000包。

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罗湖城事”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结合我局业务职能,以便民利民为目的,陆续上线了行政处罚微信公示平台、微社区、花盆回收登记、公共自行车、梧桐绿道等服务功能。二是利用微博、微信互动活动配合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爱卫等重点工作。 2015年1月至10月上线的15个互动活动浏览量突破90万次,参与人数近15万人次。三是线上线下联动配合。通过线上报名线下组织活动的方式开展“牵手蓝天——垃圾减量分类系列科普活动”, 2015年4月至11月共组织9场810人次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四是与时尚罗湖、罗湖社区家园网、礼享罗湖、东门通、罗湖电信等政企微信公众号资源建立新媒体联盟,相互助力,联动传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

(五)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初步实现信息公开法治化。

2015年以来,本局继续以构建运作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严格按照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新闻发布工作规定》的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一是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信息平台,主动将本局应当公开的各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与补充,公开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工作动态、计划总结、“三公经费”等各个方面。5月,对城管综合执法法律依据再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组织编制了区城管执法局《执法范围与主要执法依据》,逐项列明16大项执法事项,编制了包含136部法律法规的主要执法依据目录。7月,在电子政务网全面公开执法范围及主要执法依据136部法律法规的电子文本。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主动公开信息共1952条,其中在罗湖电子政务网275条,党务公开以及城管简报网站发布36条,“罗湖城事”新浪、腾讯微博、微信共发布824条信息,其中微博776条,微信48条。二是积极利用市、区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宣传本局的各项工作,以便于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监督我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上述各项推行政务公开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本局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工作。

(六)认真接受监管单位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办理人大议案27件,办理政协提案15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为加强外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并根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的推荐初步确定了十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员,目前即将进入聘任程序。同时我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7521宗,已办结7521宗,办结率为100%。

二、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先进单位、2014年度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并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扬。创新性执法、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被作为先进典型得到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

1.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制订、修订规章制度,本局已在廉政建设、会议制度、队伍建设、岗位职责、执法管理、公文档案、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2.各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职能得到依法有效地履行。目前,本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完善,用于指导各项执法活动正确开展的《执法指南》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及时进行了更新,各街道执法队全面积极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各项具体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也步入了依法运作、规范有序的轨道。

3.“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和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和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商家乱扔乱扫垃圾和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明显减少,市民的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2015年,我区取得了良好的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成绩,第一至三季度考核平均得分97.246,在全市十个行政区中排名第二,市容环境问题明显改善。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我区城管监督中心立案数字化案件203703宗,其中乱摆卖和户外广告问题相比2014年同期减少62.5%。

4.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通过加强市容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城区绿化和景观品质,继续深化“深度洁净、精细管理”城区环境提升行动,努力建设宜业宜居城区,为构建精致罗湖、精品罗湖、精彩罗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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