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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罗湖区城管局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城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02-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努力提升市容环境,营造干净整洁城区,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更好地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局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均由分管领导全面部署、纪委书记严格督查、局长亲自检查落实,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计划,分解任务。根据《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罗湖区城管局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及《罗湖区城管局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

  (三)严格督办,落实责任。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我局制定了《区重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区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督查通报》等汇总表,进行“每周一催办、半月一汇报、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小结”,强化了监督和检查。2016年全年以来,根据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市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今年1-12月,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巡查执法人员3100多人次、执法车辆460辆次,开展专项行动115次,通过对各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立交桥底、公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并整治了3宗违法焚烧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市民进行了违法焚烧行为的宣传教育。此外,结合12.4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违法焚烧法律法规的宣传。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1)目前我区使用的市政道路机扫车均配备有除尘装置。2)根据《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SZJG27-2008)有关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定额的规定进行日常保洁。目前我区所有道路属于一级及以上清扫保洁等级道路,我局要求各保洁作业单位按特级路标准对道路每天冲洗一次,对全区建筑工地周边区域及泥头车运输的道路相应增加冲洗频次,每天至少冲洗两次。另外,在秋冬时节,当扬尘严重时每天冲洗两次以上。3)我局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深圳市罗湖区加强市容环境外包服务企业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方案》,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对保洁企业的履约监管工作。其中,道路路面尘土量及道路冲洗已纳入履约监管扣分扣款。

  3.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卫管理。我局环卫巡查小组定期对深圳水库周边区域进行环卫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保洁作业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督促东湖街道城区治理办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彻底清除水源保护区内的暴露垃圾。我局于2015年全面更换沙湾路至大望段的市政果皮箱约60套,2016年12月份更新置换了水源保护区周边残旧破损市政果皮箱约20套。2016年5月至7月份,我局委托环卫企业对深圳水库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工作,行动共出动81人次,自卸车8台次,清理垃圾65吨。

  4.开展公园建设及绿化提升行动。1)2016年,我区共完成社区公园建设项目6个,其中新建社区公园3个,为罗湖体育休闲公园、布吉河台地公园、洪湖东社区公园;升级改造社区公园3个,为水贝社区公园、文锦北社区公园、翠湖社区公园,总投资3682.72万元。2)2016年,我区共完成立体绿化建设项目8个,其中政府投资的立体项目为:田贝四路跨线桥立体绿化、新蛟湖路绿化种植及设施维护项目、罗湖体育休闲公园服务中心屋顶绿化项目、红岭小学屋顶绿化、独树村垃圾站屋顶绿化、凤凰路屋顶绿化、宝安北垃圾站屋顶绿化等7个项目,总投资533.87万元;社会投资的立体绿化项目1个,为中海天钻墙面立体绿化项目。

  5.稳定辖区林地面积。依法加强林地林政管理,完成罗湖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的最终成果,目前罗湖区森林资源覆盖率为53.1%,全区活立木蓄积量331837立方米;严格按照生态红线实施林地管理,同时继续加强对林地资源的保护,严格按程序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保证商品林采伐面积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确保辖区林地面积不下降,严肃查处违法侵占林地行为2宗。

  6.完成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由于治污保洁工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分项目相同,此处不重复列述,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报告为准。)开展城市裸露土地整治控制扬尘污染。2016年全区共计完成裸露土地治理面积为6.00335万平方米(平方公里)。主要包括:1、完成机关义务植树工程,裸露土地治理面积为6090平方米;投资387952.86元;2、完成地铁7号线裸露土地治理面积18000平方米;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317.59万元;3、完成地铁9号线裸露土地治理面积4370平方米;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161.57万元;4、完成河道裸露土地治理面积31573.5平方米。

  7.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根据《罗湖区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的任务分工,我局负责对火车站东广场、宁水、五羊、比华利、港鹏、田心和水贝7座垃圾转运站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其中,宁水垃圾转运站属于东部过境高速连接线红线范围,站台已拆除重建,新建站台符合污水排放标准,不需改造。其余6座垃圾转运站改造工程均在2016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8.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2016年1月,我区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并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 按照市里创建达标小区不低于物业小区20%的任务要求,创建达标小区83个,并已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各创建小区按统一标准建立《2016年罗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创建台账》。同时,我局为达标小区配备分类容器的基础上,还特别就达标创建发放了3批次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实现了宣传资料发放全覆盖。为使全区的达标小区创建宣传氛围更浓,小区更美观,我区还为83个创建对象全部配备了垃圾分类宣传牌、垃圾分类宣传马甲背心和垃圾收集点指示牌等。

  (二)深圳市上年度考核意见落实情况

  1.意见4: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辖区主要干道交通疏导、新能源汽车推广、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区生态办任务分解,考核意见4中我局工作任务为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前置介入管理机制,对辖区内需进行余泥渣土排放的工地实施先行登记管理并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在开工前抓好排放基础建设,重点对排放路口冲水池、冲水枪以及保洁人员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达标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涉及到路边施工的要求工地必须围挡作业,必要时对泥土喷洒水降尘处理;工地进出路口必须硬底化,工地路口必须有4名保洁人员,对出工地车辆和工地路口进行100%冲洗;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区渣土所对以上情况进行执法,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工地记录在案;三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对排放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拆楼或有裸露余泥渣土堆放的行为,责成进行围挡、覆盖、加湿或临时复绿,确保100%覆盖或绿化,防止扬尘污染。2016年区渣土所共处理各类违章26宗,查处违章施工单位20个、违章车辆3台次;处理数字化案件3489宗,清理清运乱倒渣土和无主垃圾5300多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多份;配合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开展泥头车整治行动7次。

  2.意见5:继续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注重垃圾分类的末端合理处置,确保分类成效。

  根据区生态办任务分解,考核意见5中我局工作任务为继续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注重垃圾分类的末端合理处置,确保分类成效。

  1)全面开展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项目。罗湖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正式投产使用,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大力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宣传,逐户上门并发放餐厨垃圾宣传资料12000份,对1487家餐厨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全区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1431份,已开展收运的单位701家,日收运的餐厨垃圾量达到213吨,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

  2)加强废旧家具和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罗湖区从2015年11月份开始在全区实行大件垃圾收运和处理试点工作,率先在辖区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开展大件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区城管局在2016年5月3日通过公开招标确认深圳市盘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我区废旧家具及大件垃圾处理采购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处理项目地址位于清平高速郁南环境园内。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堆放的大件垃圾由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进行收运;物业小区及城中村居民每天丢弃的大件垃圾集中堆放至小区或城中村堆放点,再由环卫工人运送至暂存站。目前我区大件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正有序开展,大件垃圾处理量约25吨/天,全年共计清运处理大件垃圾5427.38吨。我局对全区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运行实现常态化监管,杜绝辖区市政道路及公共区域出现大件垃圾乱推放问题。

  3)积极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2016年市里要求各区每个社区工作站不少于3个小区(城中村)于每周六同时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我区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的小区(城中村)共计249个。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我区多管齐下,一是将工作责任分解到街道,并明确工作开展时限。二是委托专业公司对各街道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进行指导,并提供一些用于开展活动的宣传品,对各街道开展活动予以支持。三是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全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协调和针对性的帮带,全区3个街道的活动于2016年4月启动,7月份已有9个街道开展活动,8月份,我区10个街道全部实现了开展“资源回收日”的要求。经统计,全区“资源回收日”活动共计开展5882场。

  4)推进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处理。结合“资源回收日”活动,逐步完善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我区环卫机运队安排约50名工作人员,对全区较为分散的各小区和单位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进行收集,运至区里暂存点,批量汇集后交由市里指定的有资质的企业处理。2016年,我区回收废玻璃294.19吨,废荧光灯管1094.2公斤,废电池3451.5公斤,废旧织物661.48吨。

  5)开展果蔬垃圾及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一是推进绿化垃圾单独的收运处理工作。我区将绿化垃圾的处理工艺主要定位为粉碎后作为肥料回用于绿化管养。由于我区没有区属市政公园,通过协调,我区在东湖公园选定约1600㎡的场地,并购置了绿化垃圾粉碎设备,目前,绿化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理工作逐步推进。二是推进果蔬垃圾收运。我区按要求将果蔬垃圾纳入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在布吉农批市场及东门市场分别建立了集中收运点,开展果蔬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工作,全年回收果蔬垃圾9840.45吨。

  (三)年度工作亮点

  1.倾力打造精品项目—罗湖体育休闲公园。罗湖体育休闲公园位于深圳水库对港供水箱涵上盖,西侧与东湖公园相接,北至东湖水库坝下,占地约17公顷,项目总投资为4968万元。公园因地制宜的设置入口景观区、服务中心区、球类运动区、儿童娱乐区、生态绿地区(对港供水箱涵上方土地)、滨水休闲区(与东湖公园水体相连)、阳光草坪区(与东湖公园草坪相接)等。体育公园入口处设有生态停车场,可提供200个地面停车位。球类运动区分设在南北两端,靠近体育公园出入口,南端设有标准篮球场6块,标准排球场1块,毽球场6块;北端设有7人足球场2块,5人足球场3块,为市民增添一处休闲锻炼的好去处。项目于2016年6月竣工并移交文体局开展专业管理,该公园深受周边居民的喜爱和好评。

  2.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业生态。一是认真做好全区151株古树名木管理工作,聘请专业队伍进行巡查养护。邀请广州市林科院合作企业协助我区古树名木调查,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9月底完成资料整理和系统上报工作,省林规院和市绿化处在检查中对我所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给予很高评价;二是保护好“东进战略”工程周边古树,协助市绿化处通过就近迁移(20米内)莲塘-香园围口岸古榕树和弘法寺古榕树,并原地保留保护了东部过境快速工程古朴树,在维持绿化景观和城市快速更新中取得平衡;三是推广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我区古树名木养护队伍作为全市古树名木养护代表参与了2016年《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的宣传片拍摄,对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是极大肯定。四是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保证林业生态系统安全,2016年薇甘菊防治总面积为6801亩,3次对红火蚁落实普杀。

  3. 突出亮点,打造分类减量的罗湖特色。一是继续做好年花年桔回收。我区自2010年率先试点,通过6年时间的不断摸索和总结,形成罗湖特色的年花年桔收运处理模式。2016年我区共回收年花年桔和花盆逾 71 万盆,其中回收可重复使用花盆约 20 万盆,重新栽培花木约 5000 棵(株)。我区开展年花年桔单独收运处理模式得到市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二是解决机扫沙石单独处理问题。经测算,我区机扫沙石日均量约为12吨。为实现垃圾减量和分流,我区要求所有市政清扫保洁单位将机扫沙石单独运送至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理。今年共计单独处理机扫沙石约3000吨,进一步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末端减负。三是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废玻璃回收处理试点工作,主要通过废品收购网点,根据其有无场地集中存放废玻璃两种情况,按照集中后运送至区里暂存点、运送至末端处理企业等共计4种模式,测算上述4种模式废品收购网点回收的成本,并给予适当补贴,提高废品收购网点及废玻璃产生单位参与废玻璃回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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