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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第十届“高交会”罗湖区展位设计方案和咨询工程概算的通告
2008-07-22
  为做好第十届“高交会”罗湖区参展工作,罗湖区科学技术局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第十届“高交会”罗湖区展位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在展位方案设计时必须体现结合罗湖区特色又能充分展现罗湖科技特点的设计理念;在表现手法上要多元化,做到设计独特、构思新颖、外观大方;制作展位材料须要采用环保材料;灯光耀眼夺目,配电设备安全可靠;结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展位占地面积为360平方米,即15米×24米(展位所处位置在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请设计单位提供两个单层设计方案,高度不超过7米。具体要求如下:

  1、有迎宾位置(前台);

  2、要有商务洽谈区;

  3、企业标准展位(3.5米×3米),既开放又相对独立。

  4、人流疏散通道要畅通无阻;

  5、整个展位要合理布局,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参加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备展览行业的甲级设计单位和一级施工单位的资质;

  2、要有单独的施工工业厂房;

  3、要有专业的设计人员和施工队伍;

  4、参加两届以上高交会的设计及施工。

  四、请设计企业在8月8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罗湖区科学技术局(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16室;电话:25666870;联系人:黄先生):

  1、展位效果图、平面设计图、立面剖析图、施工图;

  2、工程概(预)算表(包括展位的灯光工程等)。工程造价的概(预)算表要详细列明每一个项目名称、单价、工程量、金额及相关税费(含二次运输费和高交会结束时展位拆卸搬运费、企业展位的展牌、图片文字制作费用等),工程总造价控制在25万元以下;

  3、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相关展位设计案例材料。

  五、设计方案一经选用,即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和组织施工,工程造价以罗湖区审计局审定工程造价为准,展位的知识产权归罗湖区科学技术局所有。

  六、截止日期为8月8日17时。

  特此公告,望相互告知为盼。

  

罗湖区科学技术局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