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工商罗公告[2008]39号
2008年4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在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口岸交通楼南侧海利华宿舍2-2、2-3-1、2-3-2、2-3-3、2-4、3-2-1、3-2-2、3-3、3-4、4-1-1、4-1-2查获一批假冒手袋、钱包等。限上述物品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我局将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将上述物品予以没收,并将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本局联系人:张先生、曾先生,联系电话:25655846
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03号罗湖工商大厦508室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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