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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09-08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年8月8日)

  罗府办〔2008〕42号

  

  《深圳市罗湖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决策,确保我区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8〕131号)的部署,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关于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为基础,探索创新以居住证为载体,以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为基本内容的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改善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实现城市居民的和谐共生,为我市追赶国际一流城市的战略目标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迅速提高居住证办证率,年内办证量突破42万张,2009年上半年覆盖90%以上流动人口。

  (二)全面完成人口法人共享库、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劳动就业登记管理系统、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受理、审核、制证、发证等各流程的“无缝化”,确保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以“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为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日常工作机制,以流动人口信息的登记、注销状态为依据,启动居住证的激活、休眠功能,实现流动人口的有序管理。

  (四)将居住证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结合公安、劳动、社保、人口计生及出租屋综管等部门的基础业务,强化常规执法,有效提高综治水平,净化社会环境。

  (五)深入研究、逐步拓宽居住证的应用领域,不断整合政府各部门公共信息库,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对居住证制度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主要责任部门。

  1.区实施居住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居住证办”)(责任人:朱惠添)。

  (1)负责全区居住证工作的总体规划、任务部署和推进工作。

  (2)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与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关业务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推广使用居住证,拓宽居住证的社会应用领域。

  (3)制定居住证受理点的工作规范,指导、培训各相关部门开展居住证工作。

  (4)制定工作安排和业务指标,做好上传下达,建立每月推居工作例会制度,跟踪、汇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居住证工作。

  (5)负责推居工作经费的调拨和使用以及宣传工作。

  (6)抓好试点,完善工作流程,建立高效的办证受理、数据审核和传送、发证、领证的工作机制,探索、积累工作经验。

  2.罗湖公安分局(责任人:邓成林)。

  (1)负责区居住证办日常工作。

  (2)指导、督促各居住证受理点开展居住证的受理、登记、制作及发放工作。

  (3)指导、督促基层派出所在社区警务中开展居住证信息的应用,加大居住证的查验力度。

  (4)协调和配合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信息保护与管理工作,确保与相关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

  3.区劳动局(责任人:邹永雄)。

  (1)负责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工作。

  (2)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全区各类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劳动用工信息的收集、核对及更新工作。

  (3)协助各街道办事处整合居住证和就业登记合署办公,并指导、督导其办理劳动就业登记和申请办理居住证开户工作。

  (4)协助市劳动保障局出台劳动用工管理的详细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提高信息采集率。

  (5)协助市劳动保障局加大本部门系统建设力度,建立劳动、社保信息与人口信息的交换机制,确保劳动就业登记管理系统与其它相关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6)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加强后续管理,完善用工监督,严格开展劳动监察,确保用工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4.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责任人:甘小娟)。

  (1)指导、督促各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做好房屋地址信息编码告知工作。

  (2)指导、督促各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做好全区流动人口信息和房屋租赁信息的采集、更新及维护工作,加大出租屋的常规清查力度。

  (3)指导、督促各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做好全区房屋信息编码工作,房屋编码覆盖率达到98%以上。

  (4)指导、督促各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做好居住证的日常管理、地址变更和查验工作。

  (5)配合市出租屋综管办做好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流动人口信息与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实时交换与共享。

  (6)配合市出租屋综管办出台房屋租赁的日常管理规定,健全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创新出租屋管理模式。

  5.区人口计生局(责任人:张孟兰)。

  (1)做好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办证、查验工作;

  (2)指导、督促各居住证受理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6.区委宣传部(联系人:章红班)

  商请区委宣传部做好实施居住证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媒体单位,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

  7.区其它相关单位(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

  区财政局负责居住证工作经费核拨与使用监管等工作;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居住证工作印刷品的招标、采购等工作;区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事局、安监局、卫生局、罗湖地税局、罗湖工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等单位负责修改完善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确保与全市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等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1.加强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实施居住证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制定居住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科学分配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受理点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办公设备、办证耗材等基础保障措施。

  3.科学谋划,量化指标。做好居住证受理点办证工作,按照本辖区实际,在社区工作站或社区房管站设立居住证服务办证点。根据区下达指标任务,结合实际,量化分解,保证按时完成办证量。居住证办证量纳入街道办事处领导绩效考核。

  4.做好宣传,确保成功。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做好各类用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的宣传发动工作,

  5.加强行政执法,狠抓信息质量。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公安、劳动、社保、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部门加大监察、清查力度,确保居住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6.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每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上报工作经验,反映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强力推进,确保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取得成功。

   (二)明确责任,落实奖惩。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落实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确保办证数量和信息质量。要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确保办证数量达标,信息质量过硬。要充分依托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科技优势,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努力提高办证群众的满意度。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答疑工作,热情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坚决杜绝工作不落实、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要狠抓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办证受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办证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公安、劳动、社保、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劳动监察、证件检查和出租屋清查等常规执法力度,督促用工单位及时上报、更新用工信息,提醒群众依法办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办证、持证等行为。

   (四)完善工作制度,顺畅沟通渠道。区居住证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居住证工作。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遇到问题主动沟通协调,并及时反馈市居住证办。

  (区居住证办联系人:黄龙泉,电话:13923870299,电子邮箱:szgahlq0099@163.com。)

  

  附件:罗湖区2008年度居住证办证任务量化指标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