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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罗湖区2007年以环境治理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印发罗湖区2007年以环境治理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为重点

  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7月9日)

  罗府〔2007〕25号

  

  《罗湖区2007年以环境治理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湖区2007年以环境治理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为重点

  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7〕7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41号)文件精神,巩固和发展2006年“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区政府决定2007年以环境治理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优化人居环境、塑造现代化城市风貌为目标,在2006年“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十件实事”,继续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三大工程”,大力实施街景整治、市政设施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三大整治”,深入推进“城市装修”工程和清源行动,开展环境优美街道等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对罗湖进行全面“刷新”,进一步实现城区管理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力争通过一年努力,大幅提高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城区景观和环境综合水平。

  二、任务和分工

  (一)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十件实事”。

  1. 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

  认真落实《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提高重点保护区和控制开发区的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限制区内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逐步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按照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加快优化辖区的产业布局调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新、扩、改、续建项目的环境管理,确保完成总量控制年度任务。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区贸工局、发改局协办。

  2. 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

  (1)强化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加快入库河流整治,以水体生态修复为目标,组织实施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区环保局和东湖、翠竹街道办事处协办。

  (2)组织开展深圳水库一级保护区退果还林工作,建设水源涵养林。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城管(水务)局主办。

  (3)完善深圳水库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设施的建设,争取年底前动工建设3处防撞设施(大望桥边、大望社区的跨落马石河桥和跨梧桐山河桥)。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东湖街道办事处主办,罗湖交警大队协办。

  (4)争取年底前动工建设深圳水库流域武警七支队一中队基地污水截排工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区发改局、工务局协办。

  3.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1)防治工业废气污染。全面开展辖区工业污染源调查,重点强化珠宝加工企业、工业炉窑和锅炉的日常管理,保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罗湖工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区贸工局、安监局协办。

  (2)治理饮食服务业的废气污染。严禁企业使用煤炭、低质燃油,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并做到定期清理维护,控制油烟污染。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罗湖工商分局、区租赁局协办。

  (3)控制清水河片区废气污染。配合市城管局落实清水河片区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炉的烟尘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烟气中氯化氢等物质,杜绝废气超标排放情况的发生。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区环保局、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协办。

  4.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1)防治固定噪声源。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噪声扰民的加工场所进行整改和搬迁。对娱乐场所的选址、噪声防治设施及营业时间从严要求,降低餐饮业、娱乐场所及商业高音喇叭的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扰民问题。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其中商业高音喇叭噪声污染控制由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执法队负责,罗湖工商分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控制交通噪声。协助市城管局开展道路改造,铺设新型的低噪音路面材料;结合道路绿化带建设,协助市城管局在噪声敏感区的交通要道采取修建立体的噪声绿化隔离带、安装隔声墙等降噪措施。此项工作分别由罗湖交警大队、区城管(水务)局、工务局、建设(住宅)局、环保局主办。

  5.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加快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结合旧城改造工作,逐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年底前新建、改建环保型垃圾中转站42个,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6.实施循环经济促进工程。

  (1)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回收、食物残余和废弃使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回收利用、春风路夜景灯光工程、东门步行街灯光工程等“十大行动”,组织实施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饮食示范街、绿色工业园、绿色洗车、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军营等“十大绿色示范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各相关单位协办。

  (2)深入开展“鹏城减废”行动,组织动员辖区企业制定污染削减计划,使用清洁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

  7.实施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协助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干道生态风景线建设,推动泥岗路、罗沙路、沙湾路等沿线生态景观优化,通过立体绿化,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

  8.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1)开展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6月底前拟定全区的创建工作方案,并正式启动创建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各相关单位协办。

  (2)推动生态社区和优美街道建设。制定生态街道创建工作方案,启动生态街道创建工作,年底前建成桂园、莲塘、东湖、翠竹等4个优美街道。组织百仕达花园、翠苑小区等开展创建生态社区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生态品牌系列创建工作。以“生态、环保、健康、安全”的理念指导开展绿色餐饮一条街、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等生态系列品牌创建活动并予以宣传推广。此项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建设(住宅)局、贸工局、环保局、卫生局、妇联主办。

  9.全面实施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推行约谈制度。

  进一步增强企业进行环境建设和自我纠错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将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于依法被吊销排污许可证需依法恢复排污的企业实施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忏悔承诺书要以企业法人代表的名字在主要媒体上刊登,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推行排污企业定期约谈制,协助企业寻求环保治理的有效技术,解决被约谈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协助市有关部门建立排污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协助市有关部门初步建立企业环保诚信体系。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罗湖工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区贸工局、科技局、劳动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0.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组织落实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数字环保”工程,实现环境管理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环境管理执行力。加强辖区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年底前建立辖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体系及应急组织机构,建立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完成第一批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办。

  (二)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三大工程”。

  1.继续开展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抓紧编制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社区发展规划,结合排水达标单位(小区)创建和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治活动,继续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的标准推进整治和创建工作,通过强化环卫保洁、完善基础设施、整顿广告招牌、整治规范架空管线等,提高城中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和村容街貌水平。年底前100%的城中村和100%的社区创建达标。对已达标单位按10%—20%的比例抽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要在达标村中积极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年底前达标村的物业化管理覆盖率达到20%以上。开展创建“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辖区”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城中村和社区均创建成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颁发奖牌。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水务)局、旧改办、工务局、建设(住宅)局、罗湖供电局、罗湖电信局、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协办。

  (2)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防治工作。建立及完善边坡防灾工作明白卡,建档立册,分类管理,重点治理。建立数字化远程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危险边坡等实时监控。继续加强与市国土部门的联系,更好地实现边坡资源共享。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落实灾前预报、临灾应急、灾后应急等各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已坍塌的边坡,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责任认定书,属政府治理责任的,按轻重缓急,上报治理计划。对市发改局已下达了边坡治理工程计划的,尽快组织实施,争取完成已立项的二线插花地危险边坡的治理工程;属非政府治理责任的,配合市国土部门做好督促责任单位尽快进行整治工作及采取警戒措施等工作。确保整治后的边坡维护管理到位,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边坡的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由区科技局、城管局(水务局)、发改局、工务局主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2.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

  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功能。重点完善数字化城管的评价系统。城管部门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强化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执行力。在城市部件管理系统中,加入历史遗留私房信息监控系统。积极开展自助技术创新,全面开发系统拓展应用潜力。做好操作员、监督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指导工作,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组织评估小组到各街道检查培训效果,将实地检查与系统评价相结合,做好对操作员、监督员工作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做到“案必接、接必果、果必复”,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开发城市管理移动办公系统。配合市城管局,通过开发城市管理移动办公系统,提高处置问题的工作效率,做到在哪里发现问题,通过笔记本电脑等工具能立即查明该事项的审批情况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通过该系统的开发,实现数字化城管的进一步升级,提高我区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以上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主办,区科技局协办。

  3. 巩固和发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成果。

  (1)打造“公园之城”。

  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布心山、银湖山郊野公园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罗芳、红岗市政公园的筹建工作,推动围岭公园、梧桐山体育公园的建设进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主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结合罗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挖掘现有可用土地资源,完成市下达的5个社区公园的建设任务。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及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协办。

  协助开展深圳(第二届)公园文化节、梧桐山(第五届)登高节、洪湖公园荷花展、东湖公园菊花展、人民公园玫瑰花展等活动。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文化局主办,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评比活动。充分发动辖区单位和小区,积极申报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评比;做好2004年辖区内已达标的32家“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复查工作,巩固我区绿化成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主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2)大种市花,彰显城市特色。

  结合社区公园建设和小区单位绿化改造计划,在城市广场、公共休闲区域等地方种植市花簕杜鹃,形成组团效应;宣传发动市民在房前屋后、阳台、屋顶花园等可利用的绿化空间大种簕杜鹃;力争在罗沙路广岭段两侧山上,结合生态风景林营造,种植簕杜鹃,形成亮丽的道路景观;协调市城管局在莲塘河边防一线巡逻路种植簕杜鹃,美化边防线。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工务局、旧改办及各街道办事处主办。

  (3)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多方增加城市绿化总量。

  加强中水、雨水利用工作。将莲塘中水逐步用于莲塘片区的市政绿地灌溉。提高中水利用率,研究制定在罗沙路两侧和莲塘畔山路铺设中水管网及建设加压泵站的实施方案,逐步将中水推广到环卫作业。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莲塘街道办事处协办。

  大力提倡见“缝”插绿。充分挖掘辖区可绿化土地资源,对闲置地、拆违建地等可能绿化的地方一律绿化,大力提升我区绿化面积。推广种植生长快、绿化效果好的乡土树种和乡土花木。协助做好风景区、郊野公园营造风景林工作,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团体参与城市绿化美化,捐种、认种城市绿化树木。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建设局、工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办。

  (4)退耕还林,全面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

  按照《深圳市加快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07年215公顷生态风景林营造工作,精心选择乡土风景林树种,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有丰富季相变化的亚热带森林景观。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区绿委办)主办,区政府采购中心配合。

  (三)实施“三大整治”。

  1. 广泛开展街景整治工作。

  (1)对“五横六纵”11条道路两侧建筑物开展以“穿衣戴帽”为主要内容的街景整治与景观营造工作。此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罗湖区“城市装修”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07〕17号)的要求实施。

  (2)各街道办推出一条街容整治与景观营造示范街(整治与营造内容同上)。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协办,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参加全市街容整治与营造“样板街”评选活动。

  2. 大力实施市政设施综合整治。

  (1)综合整治道路设施。

  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007年至2010年,每年完成25%的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主办,区城管局、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协助市城管局及市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整治道路设施的工作,包括:整治市政道路病害,提高道路完好率;改造不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的公路,分4年完成;整治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城市桥梁(包括公路桥梁);做好笋岗路、东门北路、贝丽路、田贝四路等道路修缮工作。积极推动非市政道路纳入市政管理。今年争取将辖区内38条非市政道路纳入市政管理,其余非市政道路积极协调市城管局以及相关业主,逐步纳入市政管理。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主办。

  加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道路的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协调业主单位,对存在病害的小区道路要及时整治;协调市道桥管理部门加强对由业主管理的桥梁的安全检测,对东门中路由茂业百货自行建设管理的两座桥梁,要督促业主单位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治。小区业主管理道路整治由各街道办事处主办,东门中路两座天桥管理由东门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城管局协办。

  协助市城管局及市有关部门整治城市道路、公路(含桥梁)名牌,2007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建设(住宅)局、各街道办主办。

  小区道路名牌的设置和改造由各小区业主负责实施,2007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建设(住宅)局、各街道办主办,区城管局协办。

  (2)综合整治照明设施。

  继续对辖区内“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协调市城管局彻底解决辖区内有路无灯的问题,2008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继续推动环境灯光工程建设。结合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尽快实施东门步行街区的环境灯光建设;加快深南路的环境灯光的建设进程,尽快拿出方案,尽快实施;协助市城管局开展滨河滨海灯光长廊工程;协助市城管局做好春风高架桥环境灯光的建设工作。东门步行街环境灯光由区城管局主办,东门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协办;“五横六纵”环境灯光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城市装修”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07〕17号)的要求实施;深南路环境灯光工程由区旧改办、城管局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相关街道办协办;滨河滨海灯光长廊工程由区城管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城管局完成;春风高架桥环境灯光工程由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城管局完成。

  (3)综合整治环卫设施。

  规范环卫工具房设施。按照建设部规范要求,对全区69个环卫工具房和环卫工人休息室进行合理设置,在绿化地、三角地设置一批美观的环卫工具房,对现有较破旧的集装箱式环卫工具房进行改造和更新,对影响人行通道流动式环卫工具房进行调整,此项工作2007年启动, 2008年底前完成。

  清理整治垃圾容器和果皮箱设施。规范全区市政道路的果皮箱设置,清理沿街设置的未密闭垃圾容器。设置标准:一级、二级、三级道路分别按间距50米、80米、100米的标准设置分类收集果皮箱,公共汽车上落站单独设置,快速干道、人行道视具体情况设置,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完成增设,部分损坏的进行更新工作,2007年年底完成部分增补工作,清理沿街设置的未密闭垃圾容器,规范设置果皮箱工作2008年底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区城管局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综合整治绿化设施。

  消除黄土裸露。对城市道路、公路两侧“三不管”地段、黄土裸露地段进行整治,种植绿化,全面解决绿化盲点造成的黄土裸露问题;及时恢复开挖工程完工后的裸露绿地,尽量降低各类开挖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对于人流量大、人为踩踏严重的黄土裸露绿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增高道牙、围栏、植草砖园路等改造措施,加强绿地保护,解决黄土裸露反复补植不保的问题。2007年启动,2008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绿委办)、发改局、财政局及相关街道办协助市城管局完成。

  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及监管工作,对建设施工中的裸露土地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绿化或恢复植被。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主办。

  改造完善城市绿地,提高绿化档次。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泥岗路、布心路等主要路段的绿化改造;整治“有路无树”及行道树缺漏问题;重点对“有路无树”的路段进行调查整治,能种树的路段尽快安排行道树种植,因地下基础问题不能栽植行道树的路段通过摆放盆栽苗木解决;对已有行道树路段进行全面调查,有缺漏的尽快安排补植。此项工作2007年启动,2008年底前完成。以上工作由区城管局(绿委办)主办,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财政局协办。

  (5)综合整治排水设施。

  综合整治排水设施,开展排水检查井专项整治。结合道路修缮以及排水管网清源行动,配合市水务局和市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对城市道路上的雨污井(盖)、雨水箅子等设施进行全面整治。包括调平井座、更换破损的井盖,新设置的井盖应统一规格。计划2007年完成主要干道和重要路段的整改,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配合市水务局完成。

  强力推进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开展辖区内市政雨污管网错接乱排的纠错工作;整改住宅小区雨污水管错接乱排问题;结合旧城改造,开展城中村排水管网纠错和截污,重点推进莲塘、大望、梧桐山等片区雨污管网纠错工作,2007年主要实施莲塘村、湖贝旧村、长岭村、坳下村和西岭下村北区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结合“和谐行业社区网”构建工作,打击辖区内汽车维修和清洗行业内的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对洗车场节水、排水管网实行辖区网格化管理,共建汽车维修、清洗行业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牵头,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实施方案》实施。

  (6)综合整治交通设施。

  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设施的综合整治,包括:精梳细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道路的盲道和无障碍通道,建设完善公交专用道,改造和完善交通信号灯。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主办,相关部门协办。

  (7)整治市政设施标识牌。

  根据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职责分工,解决辖区内有路无名的状况,逐步设置市政设施标识牌,2007年试点,2010年全面完成。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城区微循环系统道路建设或改造项目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主办,罗湖交警大队协办。

  在旧城区、住宅区改造过程中,加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旧改办牵头实施。

  对新增房地产项目,要求相关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将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建设纳入整体建设范围。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主办。

  对新建设或已有的公园、社区公园、垃圾中转站、市政公厕应加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的完善或更新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主办。

  加强对人民南片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南改造后作用,注重连廊和地铁人行导向系统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南湖街道办事处主办,罗湖质监分局协办。

  结合东门步行街开展的广告牌整治工作,加强步行街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东门街道办事处主办。

  建设罗湖口岸片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示范项目。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主办,罗湖质监分局协办。

  加快星级酒店在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建设,区贸工局、罗湖质监分局应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实施。

  做好“大金三角”区域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规划。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总协调,区工务局负责落实。

  开展城市公共标识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选取试点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主办,罗湖质监分局协办。

  (8)综合整治沿街各类临时设施。

  根据《深圳市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继续对设置在城市道路、公路两侧的太阳伞、休闲桌椅、报刊亭、售货亭、保安亭、遮阳篷布、阅报栏、招贴栏等临时设施进行整治。2007年底前,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推出一条沿街临时设施整治示范街,以点带面推动全辖区的整治工作。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罗湖交警大队、罗湖公安分局、深圳报业集团、市邮政报刊发行局协办。

  (9)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和损害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从源头上遏制盗窃市政设施行为的发生。要求2007年启动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打击取缔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水务局、安监局、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工商分局协办。

  二是加强对有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的监管。此项工作由罗湖工商分局主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三是严厉打击盗窃和损害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采取加强日常巡查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盗窃和损害道桥、路灯、环卫、排水、绿化、交通等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大打击力度,使违法行为和损失明显减少。此项工作由罗湖公安分局、罗湖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主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完成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全面整治户外广告。重点是非主要道路楼顶广告和未经批准违法设置的大型落地广告。对设置在楼顶的建筑物名称标识和招牌广告进行规范,对有合理诉求的业主单位要引导其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要求进行整改,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街道办事处推出一条户外广告、招牌整治示范街道的工作,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迎接区、市两级验收。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五横六纵”主要城市道路沿线户外广告的整治。结合今年实施的罗湖区“城市装修”工程,重点整治深南路、滨河—沿河路、笋岗东路、泥岗—布心路、国威路、宝安路、红岭—红岗路、东门路、翠竹路、文锦路、爱国路等“五横六纵”主要城市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设施。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区工务局、旧改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协办。

  (3)规范重点商业街区户外广告的管理。遵循规划先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为技术依据原则,结合我区重点商业街区环境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工作,加强人民南、东门商业步行街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对不规范设置的各种广告招牌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南湖、东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城管局协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罗湖区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二)强化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年”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分解表,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定目标、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底对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并通报结果。

  (三)落实考核制度。

  充分利用全市治污保洁工程工作平台,推动环保“十件实事”的落实。按照《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以及《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实施细则》,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次年年初对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不履行工作职责、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完善投入机制。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在环保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积极拓展资金渠道,按照政府、产权单位和受益单位共同承担的方式,切实解决好环境整治和环境营造经费问题。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涉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主办单位或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证政府投资的有效使用。

  (五)建立监督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人大、政协、行政监察等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行政监察部门适时介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抓紧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及时处理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推进综合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以实施街道综合执法作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障。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要发挥“城市管理年”活动主力军的作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年底前要以“城市管理年”活动成效为标准,对新组建的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和考核。

  (七)实现长效管理。

  为巩固各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要与规范城市管理行为相结合,与推进法规规章的制定相结合,与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相结合,与增强市民的城市环境意识相结合。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调研,参观、学习和借鉴内地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后续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效能,实现长效管理。

  (八)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报以及中期、年终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及时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并及时跟踪报道“城市管理年”活动和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文明意识,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