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下列同志拟提拔使用。参照《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伟勇,男,广东河源人,1973年11月出生,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区管理中心大楼1204室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5666844、25666257,邮政编码:518007)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区人事局对反映人的姓名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的缺点和不足,不影响任用或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的,发文任命;对反映的情况影响公示对象的任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任职;对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经区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复议,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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