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ΟΟ五年五月八日
目 录
1.人民调解除隐患 和谐风气入社区
2.巧用媒体化解激化的邻里纠纷
3.清水河街道调委会调解某大厦停电纠纷
4.区领导调研警民联调工作
5.桂园司法所形式多样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6.黄贝司法所组织街道公职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7.黄贝司法所组织在校学生参观劳教所
8.我区制定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试行办法
9.东晓街道举行律师进社区统一签约仪式
10.短消息
人民调解除隐患 和谐风气入社区
2003年5月某实业公司在东晓街道开发建成一栋大厦并委托某物业公司管理。该大厦现住有540余户2300多人。入住后,部分业主因开发商一房多卖等问题诉至法院并胜诉,但判决赔偿的款额却一直没有执行到位。于是有部分业主以该物业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存在某些连带关系为由,拒绝向物业公司缴交水、电、物业管理费以抵债,造成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从2004年3月起,该物业公司开始占用业主所交的电费,支付大厦管理员、保安员的工资。截至2004年12月物业公司共欠供电所电费53万余元。业主们知道情况后,全部停止缴交水、电、物业管理费。
2004年12月8日,广电集团罗湖供电所对大厦停止供电,200余名业主情绪激动,准备上访。经综治办、派出所、居委会调解,物业公司向供电所提供了先期交付5万元电费的书面保证,供电所同意暂缓停电。可事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诺言。12月30日供电所又通知,如果物业公司不交清欠款,将于31日晚再次停电。为维护辖区社会的稳定,彻底解决矛盾,办事处领导指示司法所加入协调处置。
司法所会同有关人员,深入大厦了解情况,并积极与供电所协商,答应其政府介入调解的请求,要求其从维稳大局考虑,宽延交款期限,继续给大厦供电,保证大厦住户安度元旦。假期过后,司法所马上又着手调查事件起因,掌握大厦纠纷的详细情况,经过分析研究,制定了“服务、沟通、引导、平息”的处置方针。同时根据供电所急于收回电费的心理,向其提出欠费止损方案,引导其参与到纠纷的调解中来。随后又向物业公司委托扣水电管理费的某农村信用社说明情况,请其暂停委托扣款服务,从侧面对该实业公司、物业公司施加压力,使他们认真对待,配合调解。在司法所的积极协调下,2005年1月12日上午,司法所、综治办、罗湖供电所、居委会、实业公司、物业公司、大厦业委会的相关人员在司法所召开会议,就如何清偿所欠电费、实行抄表到户等工作进行商讨。大家认为从2005年1月开始,大厦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当搁置矛盾,业主每月按时交清水、电、物业管理费,所缴费用由居委会开设帐户保管并监督使用,以保证大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而前期拖欠的53万余元电费,则由物业公司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清偿。并对各方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一是由业委会将会议纪要公布,向业主说明政府协调工作方案,获取支持。二是由大厦管理处制作业主欠费明细表,与业委会联名公示。三是针对部分业主不信任管理处的现象,由居委会、业委会、管理处派员在大厦设立临时收费处收取水、电、物业管理费,所收现金当日存入居委会专门开设的账户。四是物业公司在1月17日前将抄表到户申请书、所需资料提交供电所审核,尽快实行用电直抄收费到户。明确任务后,各项工作开始逐步落实。但由于大厦业主与管理处矛盾重重,收费工作进程时有阻滞。为此,司法所牵头在2、3月份三次召开业委会、管理处的双边协调会,数度上门做业主思想工作,反复督促,同时通过协助业主选举成立大厦业主委员会、落实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向业主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获得了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从而顺利推进政府协调期间的收费工作。
到2005年4月初,大厦业主陆续向供电所交付2004年12月、2005年1月、2月、3月的全部电费共12万余元,而供电所对大厦业主用电直抄收费到户的准备工作也已完成、实施。大厦因停电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彻底消除。 (东晓所 罗司基)
巧用媒体化解激化的邻里纠纷
4月初,黄贝司法所巧用媒体化解了辖区怡景花园两栋别墅业主之间已激化的邻里纠纷,维护了该住宅区和谐的环境。事起于去年底,怡景花园A栋别墅业主擅自在两栋别墅相邻的地方建起了一堵高约4米的围墙,严重影响了相邻B栋别墅两位70多岁的老夫妇家和周边别墅的正常通风和采光。B业主多次提出异议并要求社区调委会和物业管理处调解,但均无效。B业主不得不向街道城管执法队举报,1月17日,执法队经检查认定该围墙属于违建,并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书,A业主不得不将该围墙拆矮。
A业主将围墙拆矮后,却不断激化矛盾。首先,在靠近B家水管的围墙上掏了一个洞,很快B家的水管两次被锯破,其中1月18日当A业主雇请的人正在锯水管时被B家人发现报警,警方到场,才将事态控制。接着B家发现自家的院子里常莫名其妙地被砸了很多臭鸡蛋。不久,A业主又在与B相邻的围墙边砌了两个垃圾池,并在两个垃圾池的上方的围墙上挖了两个洞。紧接着,就有人不断地从两个墙洞往两个垃圾池里倒了大量的臭鱼、烂肉、腐臭垃圾以及尿水等。臭水、污物沿着B家的栅栏墙跟在B家的院子里到处流淌,臊、臭充满院子和全屋。
B家向管理处投诉,管理处派清洁工和保安员协助清理时,A家院子有人拿着铁锹伸过墙洞抵着清洁工人的喉咙,不准清洁,并不断泼水阻挠。
社区调委会接报后又迅速介入调解,但A业主不但拒不接受调解,还扬言她是故意的,既然对方投诉我就是不想让我好过,我现在也决不让他们好过,谁出面都没用,看谁斗得过谁?当社区调解人员指出她的行为违法时,其竟口出狂言:什么违法不违法,我就是律师,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就要这样,有本事告我去。当警察到场调处时,A业主仍是不肯出来沟通,且借口警察无搜查令拒绝警察入屋调解。
看到矛盾日益加剧,社区调委会担心矛盾激化造成治安、刑事案件,于是赶紧向司法所报告。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原委后,来到现场,只见A别墅大门上贴着一块白纸,上书:“……任何人不得入内,小区保安、管理处工作人员入内需先与业主联系,其他任何人入内请持公安部门搜查令。”社区人民调解员介绍说:这是A业主为拒绝他们上门调解而张贴的。见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现在直接调解恐怕难有成效,认为A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B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同时又指出: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即使胜诉,B家仍要付出较大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而且未必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心中的疙瘩,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大家是邻居,今后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利于日后的邻里和谐。并分析认为,在怡景别墅区居住的人,大都不会是些不明事理的人,而且对方还自称是“律师”,想必还会是要面子的,可以考虑通过其单位做工作或媒体适度曝光来促使其转变态度,进而调解。由于不知其单位,于是司法所马上与深圳法制报取得了联系。
果不其然,报纸一曝光,A就感到了压力,主动找到调解人员提出要与对方和解,并在管理处当面向B认错道歉,表示尽快排除现时还存在的妨害。
至此,一宗已激化的邻里纠纷终于得到了彻底化解。 (黄贝所 罗司基)
清水河街道调委会调解某大厦停电纠纷
3月24日,清水河街道坭岗社区某大厦突然停电了,供电局称是大厦一直拖欠电费所致。居民们觉得很冤:我们一直都按月交纳水电费怎么还会这样?这座大厦一直是由两个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的。居民们多次找这两家物业公司理论,但两公司总是相互推卸责任,都不肯主动补交电费。两个公司都觉得自己没过错,大厦建成后,管理方面很多细节项目没有约定,主动管理没依据,不理也没什么不合法的。在接下来没电的几天里,近百位居民情绪异常激动,纷纷扬言要去堵路、示威。
清水河街道调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与电力部门协商,恢复了居民们的日常用电。在调委会耐心引导下,两个公司终于讲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这种“一楼二管”的现象确实尴尬,他们都想由自己全权管理大厦让对方退出。在几次私下协商都无结果的情况下,两家索性就各自为政了。4月4日,两家物业公司在调委会主持下再次进行协商。调委会告诉他们都不管理同样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建议他们就未明确的事宜再次作详细约定,暂时共同管理好大厦,然后由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一家作为大厦的唯一物业管理公司。这个提议最后得到了双方的接受。近日,两家公司分摊补交了电费。一场差点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王湘波 罗司基)
区领导调研警民联调工作
我局看到市《信息快报》日刊总第2771期《警民联调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文和收到上级机关转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同志对该信息的批示后,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做了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节、副区长刘影周同志于4月6日在我局召开了警民联调工作调研会。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同志对文章作者李志刚、姚达武同志对警民联调工作给予的肯定、关注和提出的有建设性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要认真总结警民联调一年来的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警民联调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警民联调工作近一年的情况,认为警民联调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能够严格按照《罗湖区警民联调工作(手册)》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运作,调处了近5000宗纠纷,无一宗投诉,无一宗反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欢迎,但在警民联调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治安案件存在不严格按制定的工作流程运作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入做好警民联调工作,会议确定今年警民联调工作的工作思路是:“巩固、完善、规范、提高”,重点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工作。会上,制定了六条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要坚持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每月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根据不同内容邀请不同的人员参加,加强联系和沟通,不断总结工作,及时协调、指导全区警民联调工作。二是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制定警民联调人民调解员录用标准、辞退条件、工资福利标准和招考办法,通过劳动部门办理统一招聘和手续。招录人员一般向社会公开招考,也可以由派出所、司法所推荐。对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应同其办理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并同其签订劳动协议。三是区司法局负责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协商由法官担任警民联调工作室人民调解指导员。四是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细化、明确警民联调工作案件转移制度,确保不违法调解。五是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要建立警民联调工作的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加强对警民联调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六是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定期编印《罗湖区警民联调工作专刊》,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剖析案件、通报情况,指导工作。同时对外加大对警民联调工作的宣传。
桂园司法所形式多样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为配合我市正在进行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桂园司法所会同街道相关部门形式多样开展了多期法律进社区活动。
4月初,会同劳动就业保障所举办了一场大型的“劳动法律法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资深法律工作者和深圳市中医院医生授课,共有150多家来自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员工代表参加。培训历时3个多小时。
4月16日,桂园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一起在深圳书城后门即华润中心侧门举办了一场“禁毒”宣传活动。整个活动以展列禁毒宣传图片、开展预防毒品宣传、发放毒品知识资料、戒毒方法与途径等方面为主。活动为社区居民以及来往行人提供免费咨询约60人次,派发相关资料300余本,其他禁毒及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深受群众好评。
4月20日,在市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召开期间,以及我区人大、政协会议召开期间,为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会同劳动就业保障所举办了“桂园辖区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单位主要有辖区重点企业,以及有劳资纠纷隐患的企业共计120多家。培训班主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讲授了与深圳特区信访、劳动、合同、工资有关的内容与以及法律责任等。培训班上,街道党工委领导就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做了动员讲话,邀请了区法院、劳动局有关人员进行授课。
(桂园所 罗司基)
黄贝司法所组织街道公职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为加强街道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4月7日上午,黄贝司法所在街道办的重视和区法院的支持下,组织街道40多名公职人员到区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本次诉讼是因某人对某行政机关的一行政征收行为不服提起的。庭审中,原、被告就双方是否依法行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庭审结束后,大家都很有感触地说:这次旁听收获很大,过去也参加过各种有关的学习和培训,知道行政诉讼是怎么回事,但很多仅有概念性的认识,通过旁听才有了直观的认识,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违法行政后果的严重性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希望司法所以后能安排更多类似的活动。 (黄贝所 罗司基)
黄贝司法所组织在校学生参观劳教所
为了探索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新的模式,加强辖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提高青少年对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违法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的直观认识,特别是加强对有日常行为偏差的学生的警示教育,强化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深圳市第一劳教所领导的支持和罗芳中学领导的重视下, 4月19日下午,黄贝司法所组织罗芳中学40多名学生参观了市第一劳教所。
当天,劳教所为学生们安排了所容所貌参观、劳教所的历史和现状介绍、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法制课等丰富的参观学习内容。参观结束后,同学们都很受教育,认为通过劳教人员的现身说法,深刻地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含义,更加理解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明白了一个人要学会约束自己日常的行为;通过劳教干警形象生动的法制讲座,直观理解了违法犯罪的界线及不同后果。
同学们参观后还要写一篇心得体会,以巩固教育成果。
(黄贝所 罗司基)
我区制定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试行办法
我局自2003年在全省首创聘请法官担任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以来,人民调解指导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参与、指导调处大型、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00多人次,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4月20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指导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和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共同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试行办法》,该《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包括: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的条件、指导员的职责;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要求;对指导员履职的监督;法院审判和人民调解的衔接等。该《办法》还明确将警民联调工作室的人民调解纳入指导员的工作范围。 (罗司基)
东晓街道举行律师进社区统一签约仪式
今年年初,东晓司法所在区局基层科和公律科的协调下,将挂点进社区的律师所调整为广东中深律师事务所。4月27日下午,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进社区工作,切实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东晓司法所组织广东中深律师事务所和街道12个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举行了律师进社区统一签约仪式。仪式上,双方代表签订了“律师进社区服务协议”,并就如何开展好律师进社区工作进行了座谈。律师事务所的黄水生主任在座谈会上表示,以后社区群众如果有法律需求,随时可通过社区法律服务联络员与律师联系,律师将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帮助。随后律师与社区代表一起将司法所制作的包含有签约律师相片、简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律师进社区宣传挂图张贴到各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内。此举既拓宽了普通百姓与律师沟通的渠道,又让社区居民群众在自己的身边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东晓所 罗司基)
短消息
4月,为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掌握一线调解工作情况,畅通基层科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沟通渠道,多形式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我局谭萍副局长的带领下,基层科同志先后参加了东晓、东门、东湖、笋岗等司法所召开的调解专干例会。 (罗司基)
4月30日上午,为在全区全面启动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推动司法所和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共同落实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区创建“和谐社区年”做出贡献,我局和区人民法院在东晓街道办事处举行了我区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统一聘任仪式。市司法局基层处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仪式。(罗司基)
抄送:区领导曾节、刘影周;市司法局基层处;区委政法委;本局领导;局办公室、宣教科、公律科;各街道司法所。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