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住宅局):
经研究决定:
秦春梅同志任施工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施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政同志任施工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秀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