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局:
经研究决定:
张学东同志任劳动关系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职业培训科科长职务;
郑强同志任调配工资科科长,免去其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职务;
肖乾坤同志任就业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建国同志任职业培训科副科长,免去其劳动监察中队副队长职务;
李坚飞同志任劳动争议仲裁科副科长,免去其劳动监察中队副队长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