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
张忠平同志任综合财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外经科科长职务;
梁达明同志任外经科科长,免去其财政监察科主任科员职务;
禤少勇同志任集体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会计事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宋东霞同志任会计事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综合财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谢红同志任产权科副主任科员;
免去丘宇辉同志的集体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