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庄庆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薇同志任机构编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汪家萍同志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春亚同志任调配工资科副主任科员;
张惠萍同志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免去杨文秀同志的机构编制科科长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