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住宅局):
经研究决定:
温海波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建设局民防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新华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曾小珍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住宅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敖道春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建筑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区建设局燃气管理科科长职务;
谢彦友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燃气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区住宅局房改科科长职务;
胡雪玉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房改科科长,免去其区住宅局房管科科长职务;
秦春梅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施工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区建设局施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邓子文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物业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住宅局物业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霍婉菁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民防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基建办合同预算科副科长职务;
李思同志任区建设局(住宅局)民防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道斌同志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免去其区住宅局翠苑管理处主任职务;
聘任杨志嵩同志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海明同志区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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