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下述资料: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本人书写“成绩复查申请书”一份(注明复查原因、科目及分数),并留下本人深圳市有效联系电话[如因联系电话有误导致无法通知的,后果自负];复查结果2008年8月20日后电话通知。
罗湖区财政局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