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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工委,区直及驻区处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新党章,把握精神实质和新的亮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
二、组织形式。各单位以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会议。
三、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前,各级党组织要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
四、会议准备。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作好会议准备,每位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谈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的体会,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五、督促检查。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上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并参加下级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5天内,各单位要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会议发言稿及党员的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呈报上一级党组织,区属各基层党委、工委的报区委组织部。对那些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高甚至走过场的组织生活会,要责令重开。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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