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和街道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丰富干部工作经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市委决定每年从市直机关和街道基层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根据《深圳市市直机关与街道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深办[2008]59号)有关规定,现就推荐2009年度深圳市直机关与街道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双向挂职锻炼干部人选从街道和市直机关干部中推荐产生。其中每个街道推荐1名人选,每个市直机关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认真,作风扎实,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学习,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现为处级及以下干部,其中处级干部一般应在45岁以下,科级以下干部一般应在40岁以下。任职经历单一,缺乏机关或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先。
5、街道正职、试用期内的干部(含新录用的公务员)一般不安排挂职。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挂职锻炼时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推荐程序
(一)各区(含光明新区)推荐程序
1、11月15日前,以街道为单位接受个人报名。
2、11月18日前,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
3、11月20日前,各区委组织部、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按推荐名额研究确定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二)市直机关推荐程序
1、11月15日前,各单位接受个人报名,进行组织推荐。
2、11月20日前,召开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五、推荐要求
开展市直机关与街道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是市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好推荐干部的政治思想关、业务能力关、身体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潜力的干部推荐出来。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进行认真宣传发动,接受个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并上报有关材料,上报材料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推荐干部人选名册、干部工作表现鉴定表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委大院前楼603室,联系人:刘慧军,电话:82104080)。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