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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雇[2008]5号 关于雇用郑晓伟等为普通雇员的通知
2008-08-22
区人民法院: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雇用郑晓伟、刘成锋等为区人民法院普通雇员。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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