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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录[2008]2号 关于录用卢颖红等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2008-08-22
区人民法院党组: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华凯等34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深组调干[2008]10号),同意录用卢颖红、钱松、栾媛、周伟、张雨、罗云、卢宇、刘晖、熊雪、孙伟、皮阳等11名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务员。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一年。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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