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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录[2008]1号 关于录用李黎键等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2008-08-22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张洁群等51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深组调干[2008]8号),同意录用李黎键、敖博雅、方成军、黄庆向等4名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一年。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8年2月27日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信息中心
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7楼 邮编:518003 电话:0755-2566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