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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下列同志(按姓氏笔划排名)拟提拔使用或予以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庄春明,男,1968年2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区贸易工业局(旅游局)副调研员,拟任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志文,男,1975年3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共青团罗湖区委员会副书记,拟任共青团罗湖区委员会书记。
欧阳颜,女,1969年3月出生,广东河源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6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区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詹先见,男,1967年5月出生,广东阳江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拟任区人民检察院正处级副检察长。
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地址:区管理中心大楼1116室,联系电话:25666279、25666275、25666274,邮政编码:518003,投诉信箱:设在管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姓名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的缺点和不足,不影响任用或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的,发文任命;对反映的情况影响公示对象的任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任职;对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区委常委会议复议,将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