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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任用干部,应报送干部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应为“××同志考察材料”。正文不写干部本人的自然情况和简历。内容包括:(一)考察工作简况、职位要求;(二)考察对象主要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及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党校培训情况;(四)考察意见等部分。要按照干部选拔的标准和原则,以及胜任职位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其中,要写清楚干部的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关于“文化大革命”、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和揭批“法轮功”斗争中的表现,如果犯有错误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表述;如果没有犯错误的,可以不写。
考察材料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要写出干部的主要特点。介绍干部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不夸张,不拔高,不能把大家和集体的成绩说成是一个人的。反映干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要具体、准确,不要用模棱两可、含意不确切的语言。考察材料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简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
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如有必要,可附另纸说明。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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