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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通[2007]99号 关于开展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
2007-12-12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7]71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区今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各街道办事处及独立法人的行政事务机构的干部。不包括上述单位事业编制的干部。
  (二)统计方法
  1、以独立法人单位进行《2007年深圳市机关干部统计表》(以下简称《深圳市表》)统计。
  2、本次统计深圳市表共七张,其中第四表《机关干部交流情况》、第五表《机关干部免职、降职、辞职和受奖惩情况》以及第七表《机关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三张表须各单位手工填写上报,录入系统并进行审核。其余四张表由我部直接从数据库生成,并由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我部,无须各单位填报。
  注:第四表《机关干部交流情况》、第五表《机关干部免职、降职、辞职和受奖惩情况》以及第七表《机关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的电子表格以及相关表格的填报说明可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组织部-通知及表格-表格及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3、将《深圳市表》转换为《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表》(以下简称《全国表》)以及将《深圳市表》转换为《全国人才资源统计管理系统基层版2007》的操作由我部处理,各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上报即可。
  (三)要求
  1、机关干部统计数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12月15日至12月31日工资关系变动的人员,由变动前所在单位进行统计。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单位多,请各单位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务必于规定报送时间带干部统计专用手提电脑(已安装杀毒软件)到区委组织部1110室进行报表的录入审核出表等工作。若个别单位影响了全区工作统一进度,将给予通报批评。
  3、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本单位所统计人数,其中第四表《机关干部交流情况》、第五表《机关干部免职、降职、辞职和受奖惩情况》要严格上报明细表,格式请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报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1110室
  联系人:孙祜、胡诗良,电话:25666269,25666265。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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