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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收集、补充归档材料,一般可通过下列途径:
一、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收集各种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自传、鉴定等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退职、退休、离休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出国、提干、录用审批表以及干部考核、考察等材料。
二、通过干部审查部门或落实政策部门收集确定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历史问题审查结论,复查、甄别平反的结论、调查报告和本人申诉材料以及落实政策的其他结论性材料。
三、通过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收集违犯党纪、政纪、党内处分材料,刑事判决书,个人检查材料,撤消处分,平反决定等复查材料。
四、通过党、团组织和工会、民主党派等部门收集入党、入团和加入民主党派材料,党员登记表,各种党、团、工、妇代会等代表登记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表扬的审批和事迹材料。
五、通过科技、业务部门收集业务考绩、技术业务的评定材料,著作论文篇目、译著书目以及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六、通过各类学校、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收集学生、学员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和成绩单,干部在培训期间形成的鉴定材料以及学历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