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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4、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应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5、对应归档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收集归档,要建立材料收集登记制度,定期核对、索要档案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