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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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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工委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社区文化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基本职能

    1、抓好辖区内的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小区、文明楼院的建设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统战、侨务、计划生育、治安、民政、城建、房管、工商、税务、物价、防空、防火、防风、防讯、防震、防旱、抢险救灾、旧城旧村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

    3、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4、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双拥”等项的民政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协助劳动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推荐工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劳动纠纷处理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征兵机构做好公民服兵役、基层民兵建设等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先进居民委员会的评比、表彰活动,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8、召集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的问题

    9、检查、督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学校、医院等单位社会服务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下达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的任务

    10、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和扶持街道经济实体,创造条件,发展街道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本辖区原农村城市化后股份公司的发展工作

    11、承办区人大议(提)案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三号

咨询电话:82112731  传真:821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