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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罗湖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区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更是加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有关贯彻落实措施。区委书记刘学强同志对区电子政务网的运作专门作出批示,强调务必要确保区一级电子政务网站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好作用。为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区成立了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区各部门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坚持“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制度,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开展了全面督促检查,认真统计核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数据,印发多期督查通报公布检查结果,取得一定成效。

  二、规范运作,强化培训。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按照《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了《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了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流程等。规范了《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所有的政务信息都有统一规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参照信息公开目录标准,针对全区政务信息、图片信息、文档信息、文件信息、办事服务信息等各类信息,建立了统一上传、归档、存储、检索和共享等的罗湖区政府信息资源中心平台。同时,搭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由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网站公开信息进行管理维护,采取分类发布、集中公开的方式,实现了我区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管理和信息共享。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2008年7月我们专门组织召开了罗湖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短信平台工作会议,并于9月份举办了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培训,共开展6期、培训学员120人,期间还安排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的专题法律培训。

  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平台作用,发布区委区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2008年共编发《公报》12期,刊登规范性文件73篇,并在罗湖电子政务网开辟《公报》专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08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各街道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运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0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8条,占2.3%;政策法规类信息397条,占2.8%;规划计划类信息157条,占1.1%;业务类信息643条,占4.6%;统计数据类53条,占0.4%;其他信息12517条,占88.8%。我区向市“深圳政府在线”栏目提供信息239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8条、政策法规类845条、规划计划类200条、业务工作类102条、资金信息类32条、应急管理类46条、统计数据类167条、医院学校类9100条、其他类134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在2008年深圳政府在线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中,我区共受理申请咨询17条,除部分申请事项表述不明不予受理外,其余已全部答复。罗湖区电子政务网公众参与栏目共受理咨询1884条,其中政府信箱受理639条、网上咨询1245条,反馈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区2008年向市民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08年没有与我区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本部门信息更新发布数量少,更新时间跨度大;二是少数单位在发布信息时,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有时发布的信息与实际栏目或本单位不相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实施力度,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并对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