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协介绍 | 工作动态 | 领导讲话 | 委员工作室 | 政协文件 | 意见建议 | 规章制度 | 媒体报道 | 图片专区 | 理论研讨
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深圳市、区政协委员书画展”的通知
 

   

 

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深圳市、区政协委员书画展”的通知

  

  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关于推

  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经研究,市政协定于今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深圳市、区政协委员书画展”活动,为确保这次市、区政协委员书画展活动取得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主题:表现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光辉历程,颂扬深圳经济

  特区建立二十八年来的辉煌成就,体现深圳人民政协的团结、民主、和谐等主题。

  内容:凡是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讴歌抗震救灾民

  族精神、庆祝奥运会成功举办、经济特区发展成就,以及人民政协团结、民主、和谐等内容有关的历届政协委员的书法、绘画作品,均可送展。

  二、时间、地点:

  (一)展出时间为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地点设在市政协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二)选送作品时间为11月10日(星期一)前,并附上作者名单。

  三、几点要求:

  (一)根据场地面积,共展出作品80幅(书法20幅、绘画60幅),其中市政协20幅;各区政协共60幅,每区政协各10幅(书法4幅、绘画6幅);

  (二)市政协委员的作品由各专委会工作处负责收集,并附上名单后送市政协文史委统一装裱;市政协老领导的作品由市政协秘书处负责收集,并附上名单后送市政协文史委统一装裱;各区政协委员的作品由各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收集,统一装裱,并附上名单后送市政协文史委;

  (三)凡获参加展览的政协委员作者,均可获赠送一件纪念品和一个纪念证书,所参选作品将集中印制成《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市、区政协委员书画展作品集》;

  (四)作品一律以4尺整张或对开斗方为准,书法要求竖式。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工作处

  电  话:夏  萍:82098127、15976881218,

  潘德天:82104332、13510990941。

  传  真:82100454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

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