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协介绍 | 工作动态 | 领导讲话 | 委员工作室 | 政协文件 | 意见建议 | 规章制度 | 媒体报道 | 图片专区 | 理论研讨 |
|
|
||||
|
|
关于在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中做好文明城市复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
|
||||
|
关于在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中做好 文明城市复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委员: 2005年,深圳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这是深圳市1200万市民的骄傲,也让我们每一位罗湖人感到自豪。三年过去了,如今,我们将迎接中央文明办在今年的7月至8月对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进行复检,这是对全市创建成果的新一轮重要检阅,也是对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又一次重要检验。为了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光荣称号,我们每一位委员都应该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尽一份责任,作一份贡献。在此,结合我区政协开展的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希望全体政协委员在此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详细了解“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的有关情况,向身边的同事、朋友、家人以及社区宣传“文明城市复检”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二、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结合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切实了解、协助解决与“全国文明城市”有差距的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提升社区整体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以最好的城市社区面貌迎接上级的检查; 三、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创建迎检工作,不添乱,不拖后腿,确保迎检活动有声势、有效果,全面扎实地开展,促使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成为区政协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平台,推动委员进社区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为深圳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再立新功。
罗湖区政协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