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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18892/2020-00093 分类:
发布机构: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10-14
名称: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14
主题词: 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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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0-14  浏览次数:-
(受理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对象

  辖区龙头企业和行业推荐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行业推荐标准但未在名单内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如下:

  (一)深业泰富广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913套,其中单间(约31㎡)162套、一房一厅(48-66㎡)534套、一房两厅(约58㎡)29套、两房一厅(约83㎡)14套、两房两厅(67-88㎡)174套。

  (二)朗华泊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本次供应200套,其中单间(27-36㎡)17套、loft单间(45-50㎡)179套、两房一厅(约43㎡)4套。

  (三)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北环大道1028号,本次供应209套,其中一房两厅(57-65㎡)114套、两房两厅(63-94㎡)87套、三房两厅(约120㎡)8套。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户型以现场房源为准;房源套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一)基准租金标准

  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的基准租金为45.7元/月/平方米。

  2.朗华泊寓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5.69元/月/平方米。

  3.银湖蓝山10号楼的基准租金为51.56元/月/平方米。

  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其他费用

  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为4.9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2.朗华泊寓项目的单间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loft单间为200元/月,两房一厅为200元/月。水费5.09元/吨,电费1.3元/度。

  3.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六、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日、21日。

  (二)看房流程:企业专办员需于2020年10月21日前预约看房,预约成功的企业专办员需在预约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时段内看房的视为对房源情况无异议。

  (三)深业泰富广场项目预约电话:18699579106;朗华泊寓项目预约电话:18124566066、18603031397;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预约电话:1730262105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申请条件

  企业职工以单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为主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申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四)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流程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请于规定时间内向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地址: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712室,电话: 22185615、25620382、25624815),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区住房建设局汇总企业需求后,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配额方案,报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手续。

  九、申请材料

  (一)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企业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

  (六)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行业咨询部门

  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901,电话:82205833;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105,电话:25666611;

  区科技创新局,地址:罗湖商务中心17楼,电话:22185584;

  区金融服务署,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411,电话:25869961;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2楼,电话:25666636。

  十一、重要提示

  (一)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三)申请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申请单位须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同时入住人员须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由区住房建设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租期间,区住房建设局会同相关单位将组织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企业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经咨询龙岗区教育局,朗华泊寓项目无法划定学区、无学位配套)。

  (六)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七)因本次企业人才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如本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区住房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龙头企业名单

            2.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行业推荐企业名单

            3.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龙头企业名单.xls

2.附件2: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行业推荐企业名单.xlsx

3.附件3: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xlsx

4.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