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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18892/2022-00104 分类:
发布机构: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9-16
名称: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6
主题词: 公共租赁住房 选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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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选房家庭可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选房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含周六、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根据《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及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认租通告》)和《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天健新生亲蜜家公寓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共计306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酒店公寓。本次配租306套,包括一房198套(约58~64㎡)、三房108套(约94㎡),预计于2022年10月交付使用。

  (二)配租标准

  两人及三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8~64㎡的一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三)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15.1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无燃气;停车费240元/月。

  注:

  1.上述项目含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2.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5.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现根据《认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306位的306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07~544位的238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所有项目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其认租项目有其对应标准房源而最终未选房的,视为一次弃选,房源选完即止。

  线上选房简要操作指引如下:

  (二)选房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选房家庭可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选房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含周六、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22185615、0755-2566676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537(工作时间:9:00-21:00)。

  (三)选房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线上选房签约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各选房家庭书面委托书递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对应正式选房日期前一日18: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本项目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签约期限以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预约办理线下入住。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21856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一是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二是已经轮候、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二)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30分钟签约时限内完成线上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所选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认租家庭已完成线上合约签订的,视为完成本批次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八)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家庭名单.xlsx

2.附件2: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xlsx

3.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4.附件4: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