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对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第四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六组)严肃指出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推进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全盘接受、坚决整改,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改。7月2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7月23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清单制定任务分解表,制定时间表倒排整改工期。成立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队)、各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指定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7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五大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8个具体事项,制定了59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建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同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7至10月,共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9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10月12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全体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三)坚决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8项具体问题已立行立改25个,清退资金14816.02元,3个问题因业务量大,手续复杂,正在积极推进。
(四)从严督促落实,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多次到相关科(队)、单位开展调研督导,逐一破解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压实责任。局办公室定期汇总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梳理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待推进工作汇总表》,督促各相关科(队)、单位按照时间安排抓好落实。
(五)科学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不规范、合同支付条件不合理、报销审核不细等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针对公职人员兼职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廉政风险问题,研究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任职兼职管理制度》;针对公务用车加油标号及油耗异常等问题,研究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务车管理制度》;针对干部任免不够严谨、部分干部提拔资格条件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组织人事问题,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管理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工作人员出入境归还证照不及时、出国境报备手续不齐的问题,研究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头雁’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一是于8月6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问题有关工作;二是牵头制定《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整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政法委等19个单位为成员的罗湖区旅游行业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体动员部署会议;三是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清理、专项打击三大专项行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用惩戒、投诉举报、举报奖励五项机制,规范辖区旅游行业经营秩序。目前已立案查办8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9宗,刑事拘留3人,印制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并张贴,覆盖辖区口岸、宾馆酒店、旅行社、社区物业等1100个宣传点。关于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的群众投诉显著减少。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于8月21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立季度分析机制,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解决方法,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详细部署;9月15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2020年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三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究,9月30日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通报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研究部署重点节假日前后意识形态有关工作。
(二)“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谨”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再一次明确党组织生活有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各党支部安排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工作,作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加强学习培训;三是主动与区直机关工委联系,组织各党支部党务骨干参与集中学习活动,提高党务骨干业务能力水平。
4.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某党支部某预备党员的档案资料遗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区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完成了资料补办工作;二是于9月3日组织各党支部党务骨干集中参与党务培训活动;三是组织该党支部有领导责任和负责党员组织工作的支委委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问题剖析与检讨。
(2)针对党费交纳不及时,2019年补交党费人数众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尤其是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工作的认识;二是通知明确党员在每月12号之前交纳党费,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为具体督办人员。每月提醒并定期督促党员交纳党费。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
5.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部分干部提拔资格条件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9月9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因设置的任职资格条件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不一致, 2019年11月某下属单位副职岗位选拔任用有关工作无效;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管理制度》,组织科队、单位负责人以上领导,人事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制度学习;三是为科队、单位负责人以上领导,人事岗位工作人员配发选人用人业务指导书;四是于10月中旬组织召开选人用人专题培训,组织各科(队)、单位负责人及人事岗位干部参加,提升人事业务规范化水平。
针对干部任免不够严谨,会议记录未充分体现讨论和表决过程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人事材料审核,由办公室牵头,实施选人用人记录检查机制,要求下属单位报送有关材料时,将人事审议时现场记录情况一并报送。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于7月中旬专题召开公文写作培训,由办公室主任授课,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重点强调提升公文写作、会议纪要撰写水平。
(三)“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自查,组织各科(队)、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梳理形成《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表》,提出相应的防控与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二是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方案组织实施。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21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2017年3月四名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9月9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通报区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廉政工作;三是紧抓“国庆”“中秋”重点节庆节点,9月30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部署节庆前后廉政工作,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全体工作人员发送提醒信息;四是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治理。
7.关于“公职人员兼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核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与相关公职人员任职的行业协会资金往来情况,暂未发现存在违反廉政纪律的情况;二是通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无必要性的应当与相关社会组织脱钩,巡察整改以来共有7人员辞去在社会组织的职务;三是将公职人员兼职行业协会职务存在的廉政风险纳入《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表》,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重新印发实施;四是研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任职兼职管理制度》,并于9月3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8.关于“学习培训、办公场所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并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对学习培训、办公物业管理漏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加强审核把关能力。
(四)“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不力”问题
(1)针对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管缺乏有效手段,旅游投诉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印制相关宣传海报并张贴,覆盖辖区火车站、宾馆酒店、旅行社、社区物业等1100个点位;组织召开2020年旅游法规宣讲线上直播培训会,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二是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旅游市场挂牌整治有关工作,针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不合理低价旅游专项检查、“野马”旅行社专项整治,检查辖区旅行社262家,暂未发现相关异常情况;三是强化执法打击。对巡察发现的案件线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行政与刑事手段开展执法打击。经过深入整治,共办理相关旅游行政执法案件8宗,移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2宗。
(2)针对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未对被多次投诉的情况作出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警示约谈,8月28日组织辖区投诉量居前5位的旅游企业召开警示约谈会,要求企业强化管理,守法经营,妥善解决旅游投诉纠纷;二是举一反三,与辖区186家旅游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三是加强旅游投诉与执法的衔接,对于旅游投诉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开展执法检查。
10.关于“民生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与市属公园管理处、各街道及社区等沟通,积极协商寻找并实地考察安装地点;二是加强与中标供应商沟通,推进安装进度。巡察整改以来,已推动完成了30余套健身路径安装,接下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加强与街道办、社区、城管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健身路径安装;三是举一反三,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集中审查,确保按计划进行。
11.关于“网上便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制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申请材料一览表》明确审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二是向从事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专门印发法律法规汇编,提升科室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及时同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
12.关于“公务油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责令3名当事人退还费用1046.02元;二是举一反三,对公务油卡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务车管理制度》、《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对公车和公务油卡进行严格管理,于9月3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要求某相关协会开展自查,并收到了情况说明,情况说明详细阐明相关资金的用途、去向,证明了相关同志未从中取酬;二是要求相关协会开展自查,要求全局工作人员,无必要性的应当与相关社会组织脱钩,巡察整改以来共有7人员辞去在社会组织的职务;三是制定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任职兼职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
(2)针对合同支付条件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修订并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业务科室需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充分的事前评估及履约评价,避免因供应商无法履约而导致财政资金损失。
14.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反合同签订规定问题的整改
专门研究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于9月3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2)针对规避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
经查,局机关某科室相关活动项目,其活动内容、种类、服务供应商单位均不同,确非同一项目,不存在故意分拆项目或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为加强今后的采购管理工作,专门研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于2020年9月3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15.关于“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责令2名当事人退还费用13770元;二是举一反三,对财务报销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当事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所在党支部以案说法,开展内部警示教育活动;四是专门研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今后有关报销支付凭证要求,于9月3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谨”问题
已于8月向区财政局履行了固定资产调拨审批手续;完成了销账手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的能力显著提升,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需进一步巩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紧扣区委第四巡察组(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十六组)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提升工作水平,始终保持奋斗姿态。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作风,敢作为、勇担当,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动辖区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5666396;邮政信箱:深圳市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楼;电子邮箱:lh_wglt@szlh.gov.cn。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