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办发〔2019〕19号),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等领域的审批和管理;
(二)承担对全区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机构的监管责任;
(三)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播放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高危险等体育经营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二)行政法规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5.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6.印刷业管理条例
7.出版管理条例
8.电影管理条例
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10.全民健身条例
11.旅行社条例
1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三)规章
1.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2.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5.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6.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7.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8.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9.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5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666396